老板不讓我兼職
????作者:安妮?費舍爾(Annie Fisher) ????“你的雇主的確有權給你所從事的工作強行附加條件。如果你不喜歡的話,你可以不干。” ????親愛的安妮:在我下班后,老板可以依據哪些法定權利要求我繼續工作?我是公司的網絡工程師。我有一個孩子在上大學,另外一個也準備考大學了。我非常需要多賺些錢。所以周末我在鎮上做一些網絡設計的工作。我一星期還有幾個晚上在社區大學教授編程。這些都不是什麼秘密(我這麼做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了),但是現在老板對此抱怨起來,還要我在選擇兼職和客戶時征得他的同意。我從他的話里感覺出他希望我停止教課。他有權利限制我業余時間的活動嗎?他們是否能夠占有我一天 24 小時的時間?──24/7 ????親愛的 24/7:當然他們不能占有你一天 24 小時的時間──1865 年通過的憲法第十叁條修正案已經宣布取消了奴隸制 ──但是我怎麼覺得你在向我隱瞞什麼?假如你的老板無緣無故突然開始抱怨的話,那就有點太奇怪了。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使他這樣做呢?也許當有問題需要處理的時候,你總是沒有時間?還是你無意中將公司的技術秘密透露給了為競爭對手工作的夜校學生? ????勞動統計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的報告顯示,目前大約有 700萬美國人在日常的全職工作之外還兼職工作。因此你不會是唯一在這個問題上與老板產生矛盾的人。“公司對員工的業余時間加以限制,或是要求員工征得他們的同意從事兼職的事情是很常見的。”華盛頓市 Arent Fox Kintner Plotkin & Kahn 公司就業方面的律師馬內拉(Stu Manela)說。除了擔心兼職工作會與本職工作形成利益沖突,或影影員工正常工作以外 ──對于網絡工程師來說后一種情況尤其常見──馬內拉說一些公司還擔心當員工們想要撈外快時,就會出現所謂的“潛在責任”,而承擔這一責任的正是你的雇主。 ????除非你的雇傭合同上特別注明你可以從事兼職工作,否則的話你實際上并沒有合法權利這麼做。這是因為美國就業法的主要原則是“自由就業”。大意就是你的雇主可以選擇解雇你,而你也可以選擇辭職。“你的雇主的確有權給你所從事的工作強行附加條件,并且要求你只為他的公司工作,”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Wiggin & Dana 公司的勞工律師基根(Marcia Keegan)說。“就像其他條件──工資,假期,健康保險一樣,假如你不喜歡的話,你可以不干。”這聽上去有點刺耳,但是別忘了,這可是一個自由的勞動力市場。也許你可以在其他的公司找到更好的工作。下次這麼做之前,最好請你的上司事先在合同里注明允許你從事兼職工作。 ????親愛的安妮:在公司對我進行年度績效評估時,我的老板說我在一些方面需要改進,我承認這些正是我的弱點,但是我與老板之間的談話整體來說相當令人樂觀,所以我離開的時候感覺還算不錯。可是當我拿到書面評估時(我應該在上面簽名,然后再把它歸還存檔),我卻震驚地看到上面寫著很多尖銳的批評(而積極的評語卻少之又少)。我擔心在未來的六個月里假如我想申請公司的其他職位時,這次績效評估會對我不利。我是否應該讓我的上司將一些負面的意見去掉?當經理們決定從內部招聘員工時通常會不會參照以往的績效評估呢? ──大吃一驚 ????親愛的大吃一驚:不同的公司對于以往績效評估的重視程度有所不同。不同的經理也是一樣。因此很難籠統而言。“你過去的評估結果很可能會造成一些影響,但是它們不會起到關鍵的決定作用。”翰威特公司(Hewitt Associates)的高級咨詢師鮑姆魯克(Ray Baumruck)說,他曾經為數百家公司制定過評估計劃。“通常情況下,一個考慮雇用你的上司會主要依據你在面對面交談中的表現來做出決定,而不是根據你檔案中的記錄。”但是,鮑姆魯克建議你不要在這份績效評估上簽字并把它交回去。一份有效的績效評估絕對不應該以令人驚訝的形式出現。他說:“去找你的老板,告訴他你做完評估時的印象比這份書面評估上所顯示得要好。如果他寫了一份比他本意更為消極的報告的話,請他重新修正這份評估,然后你再在上面簽字。但是如果事實是這份書面報告更為準確,而你的上司只是不愿意當面告訴你的話,你和他之間就應該更加坦誠地談一下──而你也應該施加一些實際的影響了。”祝你好運。 ????譯者:徐梅珊 相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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