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海花島的填島建設真的是破壞了海洋環境,那么是不是應該把整個海花島全部都拆了恢復原狀呢?如果不是,說明所謂的環保問題只是個借口。況且,目前海花島已經基本建設完成,即使完全拆除,原來的海洋環境也不能完全恢復了。因此,正常的思維應該是在堅決追究相關違法犯罪者責任的基礎上,正視項目建設已基本完成和所處海域環境無法完全恢復的現實,對之進行必要的整改補救后投入使用,以降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和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近日坊間傳聞,恒大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海花島2號島那曾經被儋州市住建局限令10天之內自行拆除的39棟住宅樓,經過恒大行政復議后不用拆了。這讓我等不明真相的群眾,似乎有靴子落地的感覺。
現在回過頭來看,整個海花島和這個2號島及其39棟住宅樓,是來源于儋州市當年的招商引資活動,而且填海造島也經過了國家海洋局的審批并經整改后獲得了合法的“出生證”,而2號島的那39棟住宅樓也是“五證”齊全。后來卻突然以違背環保禁令和破壞海洋環境,以及收回“五證”宣布并認定為違章建筑而要求拆除,著實蹊蹺叢生。
試想當年,恒大應召而來成為儋州市乃至海南省招商引資的座上賓,投巨資填海造島和搞開發,這些投資建設行為合法合規與否,不是負責招商引資的海南省與儋州市首先要解決的嗎?項目都快開發完了,而且海花島與蘇東坡一樣成為儋州市唯二的叫響全國的名片了,怎么突然間就成了違規項目?而且“五證齊全”也要被強行收回,并判定違法違規了呢?
請人家來投資是你、用海權的上報審批的是你、監督整改的是你、同意建設規劃的是你,發放“五證”與補發證照的也是你,然后說撤銷就撤銷“五證”并判定為違章建筑而要強拆的也是你!恒大好端端的投了巨資在那里填海搞建設,怎么就突然成了冤大頭呢?作為最大的受害者,恒大還要按照儋州市住建局的要求10日之內將2號島的39棟建筑予以自行拆除!
這道理好像怎么講都不太通。
好在目前的結果是沒有拆,而這是不是最終的結果還不得而知。但是如果2號島那39棟已基本建成的建筑真的拆了,那損失的只是被雪上加霜的恒大嗎?我看倒也未必。
試想,以許家印的社會地位和覺悟水平,在沒有合法合規程序或者相關政府的預先承諾和默許下,他會貿然開工填島建設嗎?如果是違規填島建設,海花島的銷售轟轟烈烈的程度讓我等地處北方的小民都屢有耳聞,當地政府和行業監管部門怎么能視而不見?既然是你招商引資來的,又是你批準或者默許建設銷售的,現在你反過來說是違建和破壞海洋環境,那你的責任呢?難道板子只能永遠打在受害者身上嗎?這符合執政倫理嗎?
我理解儋州市乃至海南省強令拆除海花島違建的矯枉過正。因為權力總是要對它的來源負責的,矯枉過正地去處理一個受害的企業,一則可以以受害者的再次受害為代價來向上級表明自身的誠懇態度以求得諒解,二則這一建一拆增加的都是GDP,又都是自身的經濟建設政績,而損害和代價都是投資人和買房人的,放到我自己,我也會這么處理的。
但是之前招商引資時當地政府的那些承諾呢?你所批準和發放的所有建設和銷售的程序性文件的合法性呢?你發放這些批準文件的時候當然會說批準是依法和合法的,你撤銷的時候又說你的撤銷行為也是依法和合法的,以后還會讓世人相信誰、相信你的法?隨意性如此之大,在海南自貿區、旅游島建設規劃力求快速推進的當今,還會有人相信海南和敢來海南投資興業嗎?
再說了,如果海花島的填島建設真的是破壞了海洋環境,那么是不是應該把整個海花島全部都拆了恢復原狀呢?如果不是,說明所謂的環保問題只是個借口。況且,目前海花島已經基本建設完成,即使完全拆除,原來的海洋環境也不能完全恢復了。因此,正常的思維應該是在堅決追究相關違法犯罪者責任的基礎上,正視項目建設已基本完成和所處海域環境無法完全恢復的現實,對之進行必要的整改補救后投入使用,以降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和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當然,如果全部拆除的話,倒是會增加了更多的建和拆的GDP以及對于已經入住業主的賠付,還能增加不少律師費開支,在推動海南服務業發展的同時推動海南法律環境建設。然后,主事者接著大肆宣揚政績業績和隨之升遷,買了房子的業主拿著補償走人。反正破落到今日這個樣子的恒大也無所謂增加多少損失了,而買房者對于恒大的索賠能否落實的事情,以“依法辦事”一句話就可以輕松打發了,實在不行還可以通過必要的維穩措施來逐步化解。只不過,恐怕有志成為自貿島和國際旅游島的海南,從此就成了投資者的夢魘島了,就像“好客山東”以數以億計的廣告費打造的好客形象,竟然毀在一盤天價青島大蝦身上一樣。
還好,海花島2號島的39棟樓的命運沒有成為那盤天價青島大蝦,這應該是儋州,更是海南這個中國最溫暖島嶼的幸運。(財富中文網)
作者柏文喜為財富中文網專欄作家,IPG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
本內容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財富中文網立場。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編輯:劉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