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長王蒙徽近日表示,針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需求,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務等政策支持力度,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在國家政策大力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背景下,傳統房地產企業一方面需要重新厘定自身的業務范圍以形成和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互補態勢,另一方面也可以積極配合政府號召,以恰當的方式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與運營管理,為公司尋求新的業務增長點。
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難題是在土地財政這只有形之手不斷推高房價地價之下,而政府的國民住房保障職責又履行不到位所造成的。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實現“住有所居”和保證人這一最具活力的生產要素可持續性和城市活力、創造力與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不能實現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有所居”,則城市就會很快失去活力和可持續性。而在當前地價房價高企的情況下,大力發展租賃型保障住房就成為實現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的重要措施和方向了。
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市場化的租賃住房是一種互補關系而非替代關系,前者可以對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實現基本保障,而后者可以滿足市場多樣化與個性化的需求,兩者互不矛盾?,F在的這一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導向也是在維護土地財政核心和政府緊握地根、銀根以維護地價房價不發生大幅波動甚至大幅下降的情況下的政策選擇。 保障性租賃住房與以前的廉租房、公租房還是有所區別的,前者更為寬泛,并可以包含后兩者。
當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在共同富裕與維護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大背景下被列入各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并獲得了明顯進展。但是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存在著籌資難和運營管理經驗缺乏的問題。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著力點,應該建立在涵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市場定位、投資籌措、運營管理與退出制度體系的建設上,只有如此才能保證更好的凝聚社會與市場資源來發展好保障性租賃住房事業。
在國家政策大力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背景下,傳統房地產企業一方面需要重新厘定自身的業務范圍以形成和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互補態勢,另一方面也可以積極配合政府號召,以恰當的方式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與運營管理,為公司尋求新的業務增長點。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盈利問題可以采取以商業化為主,和政府適當補貼的方式來加以解決。
市場化保障性租賃住房可能很難盈利,因此國企作為政府職能的延伸,也就責無旁貸地承擔起了這一具有政策性任務的業務。另外,國企也比較容易獲得政府的政策性補貼,這也是國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優勢之一。(財富中文網)
作者柏文喜為財富中文網專欄作家,IPG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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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