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浙商銀行3月底在香港完成IPO,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僅余恒豐銀行、廣發銀行、渤海銀行3席尚在資本市場之外。作為上述3家中體量最大、由煙臺市國資委作為大股東的恒豐銀行,日前卻因IPO準備工作的員工持股計劃引起媒體和社會的關注——以董事長蔡國華為代表的高管團隊,因持股超過千萬股、低于凈資產價格認購股份而惹出爭議。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允許支持員工持股計劃政策后,證監會于2014年6月出臺《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為上市公司員工持股打開了政策的大門,目前已有多家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推出員工持股計劃。而恒豐銀行在上市之前發布員工持股計劃,本身是符合規定的做法,但其低價超額認購股份計劃,卻違反了相關規定。
銀行員工持股不能違反規定低價超額認購股份
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規范金融企業內部職工持股的通知》規定,“對購股價格低于當時凈資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補繳,計入資本公積?!薄肮_發行新股后內部職工持股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單一職工持股數量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或50萬股(按孰低原則確定),否則不予核準公開發行新股?!比绻麻L蔡國華的認購額確是媒體報道中的2000萬股,那就遠遠超出50萬股的限額。另外,恒豐銀行的員工持股每股認購價格為3元,而2014年底公司股本每股凈資產為4.47元,差價高達30%以上。按照規定對這個差額部分應該補繳計入資本公積,但其計劃中卻并未安排。
員工持股是讓員工合法成為公司的股東,分享企業成長紅利,使得股東利益與員工利益趨于一致,從而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但是,銀行在制定員工持股計劃之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能借機夾帶私貨,把員工持股做為牟取個人利益的機會,那就適得其反,不僅無益于股改,還會因利益輸送滋生腐敗,進而削弱銀行的競爭力。
銀行股改不應出現10倍高杠桿融資
恒豐銀行員工認購股權的資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個人自籌,一部分通過融資解決,也就是采用了資金杠桿,而且其杠桿最高達到10倍,顯然埋下了資金風險。目前部分公司在出臺員工持股計劃時,熱衷于使用融資杠桿,以此降低員工認購股權的資金成本,可以最大化提高資金效率,讓員工借助杠桿擁有更多股份。
融資杠桿本身就是高風險工具,需要防范由此造成的資金風險問題。杠桿雖然可以實現小資金撬動大資金,員工不用掏太多錢,但是,員工需要承擔融資利息,以及股價下跌造成的資金縮水風險。去年股災發生的一個重要誘因,就是高杠桿與股價下跌形成的雪崩效應,其后果令人觸目驚心。
在目前經濟去杠桿的基調下,社會資金受到調控限制,銀行股改也不宜使用高杠桿,以避免發生資金風險。員工持股計劃是讓員工分享公司發展機會,不是將員工放在火堆上烤,融資高杠桿會扭曲員工心理,不利于公司發展大計。因此,在銀行股改方案里,盡量以員工自有資金為主,將融資杠桿降下來,把資金風險放在一個可控范圍內,以資金的安全、穩定為基準。
監管部門在銀行股改中要嚴守制度“防火墻”
根據有關規定,股權激勵計劃的第一次,需依法經銀監會、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的審核批準。據恒豐銀行最新通報顯示,股東大會、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已表決通過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目前正與監管部門進行積極溝通中,恒豐銀行將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審批通過的方案要求予以推進。
員工持股計劃是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關鍵一環,能夠完善公司治理、激發企業活力。銀行股改具有代表性意義,對其它行業起到示范效應,監管部門一定要仔細審核,牢牢守住制度“防火墻”,不要讓違反規定的股改方案通過。同時,對于股改方案的違規行為,監管部門要明示其錯誤所在,并依法予以處罰,責令其重新修改,務必合法合規。
(作者為連鎖村創始人、中國國際商會投融資服務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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