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亟待重新定義幸福
????諾貝爾獎得主 Daniel Kahneman在《重新定義幸福》中指出,幸福包括:一、 整體的幸福感;二、積極的人格特質;三、積極情緒;四、愉快的感覺。心理學家Ed Diener 則言簡意賅地指出,幸福就是生活滿意度高,積極情緒多而消極情緒少。我們可以將這些觀點總結為,“幸福是個體對自身及環境的滿意,即包括瞬間的快樂感受,也包括長久的意義體驗。”
????積極心理學家沙哈爾博士也告訴我們:問題關鍵是要向自己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我在努力爭取的,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幸福,還是讓自己在別人看來更幸福?在他“不快樂了30年”之后,他開始注意觀察周圍的人,誰看起來幸福,他就向誰請教;他讀有關幸福的書,從亞里士多德到孔子,從古代哲學到現代心理學,從學術研究到自助書籍等等。最后他決定去大學主修哲學和心理學。他的幸福觀,逐漸清晰起來:幸福,應該是快樂與意義的結合。“通過研究這門學科,我受益匪淺。我想把我所學的東西和別人一起分享,于是,我決定做一名教師。”沙哈爾如是說。“研究幸福的確使我變得更幸福了,因為我把它看作一種有意義的個人愛好。就比如當我把園藝也看作是有意義的愛好時,那么它就能為我帶來快樂。關鍵在于每個人都應該找到能夠帶給自己快樂同時又富有意義的事情。我們可以通過追溯過去的快樂體驗來識別這些既能讓我們感到快樂又有意義的事情,然后重復這些行為。學會從過去的經歷中獲取經驗才能創造更好的未來。”
????在講座上,沙哈爾會不厭其煩地向聽講者發問:“我做的事情,對我有意義嗎?它們給我帶來了樂趣嗎?我的內心,是否鼓勵我去做不同的嘗試?是不是在提醒我,需要徹底改變目前的生活?”他一再強調,人們不會從他那里學到新的東西,因為他說的每一句話,人們都知道。“我要做的只是提醒你們,這些你們都知道的、但忽略已久的真理,并開始真正改變你們的生活。”
????沙哈爾在我對他的采訪中堅持不對“你是否幸福”這一問題做出“是”或“否”的回答,他認為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暗示著“幸福”或者“不幸”兩個極端,會導致“幸福”成為終點而停止對于幸福的追求。對于幸福的認知,他只強調應該更多的關注“人都可以更幸福”。
????所謂的“成功”不等于幸福, 這一觀點會帶給中國人強烈的沖擊力。因為它第一次讓慣于對“幸福”進行期待的中國人,將“期待幸福”提升到“獲得幸福”的實際行動上來。
????作者孫雪菲女士,易普斯促進部總監。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澳洲昆士蘭大學MBA,中國科學院心理學碩士。擁有媒體宣傳、市場推廣、行政管理等多方向的知名企業管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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