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產品責任險護航 企業安心“走出去”
????據商務部最近發布的《中國對外貿易形勢報告》統計,截至2011年上半年,中國對外貿易額恢復快速增長,出口總額不僅達到2008年經濟危機前的水平,并且再創歷史新高。歐盟、美國、日本仍為中國前三大貿易伙伴,其貿易總額比去年同期增長30.2%。
????然而,與此同時,一系列“輪胎門”、“玩具門”、“奶粉門”等產品質量問題的曝光,卻將“中國制造”一次次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它們不斷提醒中國制造廠商,在“走出去”的同時,除了對產品質量要實行科學化管理、標準化要求外,更需全面了解海外市場的消費者理念、法律風險與特點:產品安全不容小覷,產品責任的風險意識亦不可或缺。
????在海外,通常企業會通過購買產品責任保險來規避此類風險。在中國,隨著發展模式的逐步調整,大部分以前轉移到其他領域的風險會回到企業,包括產品責任、環境責任、意外責任等。當愈來愈多的中國企業跨出國門走向海外,一旦“中國制造”的產品因安全隱患或未按進口地要求盡到完全告知義務而對消費者或使用者產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時,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不同法律,產品生產廠商將被迫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去海外處理索賠。而選擇產品責任險可幫助企業安心“走出去”。
????產品責任保險究竟可以提供什么保障呢?首先,它能保障作為被保險人的國內生產商或出口商因其生產、銷售或配送的產品缺陷而造成使用、消費或操作該產品的第三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其次,保險公司亦負責提供損失發生當地的索賠處理服務并賠償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相關法律費用。
????專業的保險公司能提供符合國際標準和進口地法律監管要求的保障,提供快速、靈活、專業的理賠服務,并能在企業海外應訴全程中提供專業的訴訟和抗辯等增值服務。例如,在有些國家和地區尤其是歐洲、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法律責任較為嚴格的國家,法院動輒會判決上百萬美元賠償金,即使部分產品責任訴訟案以勝訴告終,通常也需耗費企業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如果有專業保險機構相助,企業只需支付少額的保險費,一旦出險,保險公司不僅可按保險合同賠償法庭判決的金額,而且按照約定能直接參與訴訟和提供專業的抗辯服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內客戶抗辯費用的支出。更有注重服務的保險公司采取“客戶為先”的原則,即不論索賠會否超過保單規定的賠償限額,仍以客戶利益為先,先行為客戶在海外提供相應抗辯服務,直至應承擔的賠償金額和費用達到保單規定的賠償限額。
????用一個筆者所在保險公司處理過的真實案例來說明:
????在美國南部,一位母親在準備給她三歲的女兒洗澡。她剛剛用一個產自中國的慢燉鍋燉好了一鍋豆子,關閉電源后將鍋子放在廚房的灶臺邊。其女兒進入廚房找母親,不小心拽到了慢燉鍋垂下的電線并打翻了鍋子,一鍋燙豆子全部倒在小女孩的頭上,造成其大面積嚴重燙傷。這位母親以產品缺陷為由起訴了銷售此鍋子的美國當地零售商和中國的制造商。當時受害方談判所要求的庭外和解金額高達七位數,補償孩子的醫療和教育費用。
????作為該中國制造商的承保公司隨即委托在美國當地的律師和專家團隊進行調查、取證、并積極和原告方及原告律師進行協調。保險公司的律師以充分的理由指出該起不幸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在于母親的監護不當。經過數輪爭議和協調后,原告方因為沒有充分證據能確保其在法庭上得到同等的賠償,最終同意庭外和解。該案以六位數賠償結案,另外保險公司所聘用的律師和專家團隊的費用也高達六位數。
????通過此案,我們可以看到在美國,即便是普通消費者亦非常關注產品責任,并具有強烈的自我保護及維權意識。值得我們關注的是:
????一,消費者具有非常強的法律維權意識。
????二,消費者訴訟一般沒有費用的負擔。原告(消費者)律師往往在打贏官司后才約定從判決的賠償金額中按比例收取律師費;原告即使敗訴,也無需支付律師的任何費用。
????三,保護消費者的法律環境。美國有許多組織專門負責消費者安全和各種產品安全標準的設立和維護,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提供有力的法律和技術支持。例如CPSC和FDA等。
????四,陪審團制度。陪審團在聽審過程中容易同情受害人。
????五,嚴格責任的廣泛運用。不需要證明產品的生產或銷售商有過失,只需證明產品存在缺陷以及使用者受到的傷害與該產品有因果關系即可。
????所以,對于被告(生產商及/或銷售商)而言,在既不了解出口地區的法律、文化和語言,也不熟悉當地有關行業和產品的專家,更不具備選擇何時抗辯及何時和解的經驗,加之聘請律師和專家等專業人士的費用十分昂貴(往往以小時計費)的情況下,最有效的解決方案是依靠一個既具有處理大宗高額責任索賠能力、又能提供出口產品責任保險保障的專業保險公司,畢竟全面的索賠處理能力是保障國內生產商和出口商權益的關鍵所在。
????結合上述特點,建議“走出去”企業在選擇保險公司時充分考慮以下因素:該保障能否避免自己遠赴海外聘請律師并到原告所在地長期(至少1-2年)應訴的困擾;有效地通過庭外和解來解決索賠糾紛,以維護品牌形象,預防集體訴訟的發生;提供的專業減災防損服務能否幫助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競爭力。歸根結底,提高競爭力才能安心“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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