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盡管刺激消費的消費供給側措施源源不斷,但最終效果強差人意,根本原因是忽視收入需求側。收入需求側不改革,消費供給側就很難推進,只有在消費需求側上下功夫,才能治標又治本,藥到病除。同時,雖然促進消費的最佳方法確是增加居民收入,但是增加居民收入很難一蹴而就,也需要其他措施配合,雙管齊下,方能實現“1+1>2”功效。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出臺《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措施》,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各地方、各部門,并向社會公開發布,措施圍繞6個方面提出20條具體政策舉措。隔日,國家發改委有關領導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做出解釋,促消費政策不是所謂的“掏空錢包”“透支需求”,恰恰相反,促消費政策的出發點是幫助居民節約開支,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
上述消息一經出爐立刻引起各方極大關注,因為20條具體政策具有很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廣泛涉及居民的衣食住行,切切實實關系到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方方面面,也具備很強現實意義,當然圍繞“刺激需求理想很美好,但是現實口袋沒錢滿足”的現實派觀點同時也引發全社會廣泛熱議。
曾幾何時,我們曾提出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如今,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我國國民經濟飛速發展,社會主義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極大改善,社會各類物資非常豐富,加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多年,先富裕起來的群體更高層次需求也可以通過外貿進口商品來解決,“吃不飽、穿不暖、無處安身、寸步難行”等衣食住行基本問題已經完全解決,現階段突出矛盾在于居民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與居民收入增加幅度不匹配的矛盾。
毋庸置疑,這次國家出臺刺激消費政策的初衷和出發點都是好的,也切切實實想讓老百姓有增加消費的欲望,但是現實情況在住房、醫療和教育等三座大山之下,加上目前經濟形勢不好,就業環境嚴峻,“地主家也沒有余糧”,何況作為大多數普通老百姓呢?網絡上有句流行語叫“有錢任性”,雖然暗含貶義成分,但是也蘊含一個樸素道理——“有錢不會花是棒槌”,有錢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錢不僅要精打細算,更要開源節流,增加收入來源,減少各種消費開支,因此,一旦老百姓口袋癟了,就單單依靠刺激政策,根本帶不動實際消費。事實上,國家近幾年來已經“老生常談”式多次出臺各類政策刺激消費,通過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復蘇,不過刺激效果卻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還是用政治思維解決經濟問題。
顯而易見,之所以產生這樣困惑在于,并不是為了消費而消費,因為消費并不是刺激出來的,而是由收入決定的。消費與收入原本就是“雞生蛋,蛋生雞”的關系,通過“居民消費——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復蘇——提供就業崗位——提高家庭收入——二次消費”,這樣周而復始,一旦正反饋可以良性循環起來,就可以實現國家經濟發展、居民收入增加的雙贏局面,但是愿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這個悖論的最大問題出在刺激消費上,消費如果可以簡簡單單可以用“刺激”一詞就能解決的話,那接下來很多問題便迎刃而解,可惜沒有如果。從漢語“刺激”一詞簡單分析其中邏輯,就明白刺激的基礎是有這樣的可能性,或者說通過外在一定條件和手段能夠達到目的,這樣方可以定義為刺激之效用,如果明明知道刺激的基礎條件都不滿足,那刺激的結果豈非閉門造車、緣木求魚?
誠然居民消費涉及諸多方面,但是其核心無非三點:一是消費觀念,二是消費能力,三是消費意愿。經過三年舉國上下的疫情防控,絕大部分實體行業都受到影響,不少家庭積蓄大幅減少,大部分居民收入也不同程度降低,加上目前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作為我國居民消費主力軍的青壯年群體在消費能力和消費意愿上均呈現下滑趨勢,加上儲蓄理財等傳統消費觀念尚未真正與上一輩脫鉤,由此帶來社會居民消費實際需求與預期存在較大差距。后疫情時代,國民經濟尚在復蘇之中,居民實際收入大幅下降,除去住房、醫療和教育等必要開支后,絕大部分家庭可支配收入沒有能力進一步擴大消費,加上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現有崗位競爭激烈,對于未來預期收入和崗位存在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絕大部分青年人也都不敢超前消費,加上傳統儲蓄養老、意外事件備用金等傳統觀念尚沒有摒棄,消費中最核心三要素——觀念、能力和意愿均沒有達標,何談真正消費呢?
要捋清消費與收入的關系,我們必須認識到,當前居民實際收入和對未來預期才是真正制約居民消費的關鍵所在,若還是簡簡單單通過發布幾個政策,相關部委和省市出臺一些優惠措施,難免不會重蹈覆轍,治標不治本。因此,近幾年盡管刺激消費的消費供給側措施源源不斷,但最終效果強差人意,根本原因是忽視收入需求側。收入需求側不改革,消費供給側就很難推進,只有在消費需求側上下功夫,才能治標又治本,藥到病除。
通過落實就業優先政策,特別是幫扶民營經濟,創造更多就業崗位;落實勞動法,取締就業年齡、地域、性別等歧視,回歸健康的就業環境;加強困難群體就業兜底幫扶,堅持多勞多得,鼓勵勤勞致富,推動更多低收入群體邁入中等收入行列;完善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制度,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眾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推動居民收入增長;加大對住房、醫療、教育和養老等領域改革力度,降低居民日常大額開支比例,切實減輕居民生活負擔;將國家交通、自然、環保等社會公共資源盡可能多免費或者保本開放服務于全體國民,降低各類稅費,做到真正讓利于民;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讓老百姓無后顧之憂,提升老百姓幸福感;通過實際消費能力提升,提高居民消費意愿,“手中有糧,心中不慌”,最終讓居民明明白白、踏踏實實、毫無顧慮地消費,這樣的消費,或許根本不需要刺激,一切都會水到渠成。
雖然促進消費的最佳方法確是增加居民收入,但是增加居民收入很難一蹴而就,實際操作具有很大難度,同時周期性較長,難以立竿見影,也需要其他措施配合,雙管齊下,方能實現“1+1>2”功效。近日,江西省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今年下半年江西將統籌安排省級商務發展資金1億元用于發放消費券,也是一個很好的嘗試。當然,諸如借鑒歐美、港澳地區貨幣化模式,通過數字人民幣給予失業、貧困、低收入等社會底層人員實名制方式發放現金并強制性限期消費也是一種有意模式探索。
目前,國內經濟發展疲軟,居民消費停滯,但是居民存款微增,更真實反映人民群眾對于現實缺乏安全感,對未來缺乏信心,在此之下,出臺再多的消費政策無疑是殺雞取卵,飲鴆止渴。因此,“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回歸現在國內消費乏力問題,終究就是要回到解決居民收入問題上來,否則本末倒置誘導消費,只會適得其反,難以到達預期效果。(財富中文網)
作者汪杰為財富中文網專欄作家,創業公司從業者,關注宏觀經濟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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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