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哪個組織或機關來設置對NFT二次交易的規則,還未落位,是個難題。筆者的思路是從各省市在國家授權范圍內批設的交易場所入手,允許一部分有資質的交易場所接納NFT掛牌交易,在交易中心內部進行制度設置,降低金融屬性,既保護文化消費者的財產權,又給市場一定的自由空間。當然,NFT與著作財產權如何深度綁定是下一步要具體探討的問題。
誠然,當下經濟上行壓力巨大,能夠從市場中生長出一種新興商業模式,實屬不易。NFT數字藏品行業,對于文化數字化是有貢獻的,必將被證明。然而,行業魚龍混雜,“劣幣驅逐良幣”日漸突出,一些投機分子趁機漁利,大學生、青少年參與其中熱情不減。
倘若,上述情形繼續惡化,NFT行業將很快被污名化,正如彼時的P2P行業一步一步被不是真正P2P的非法平臺給逼著退出歷史舞臺。作為從起初就陪伴這個行業的老友,筆者不得不站出來說幾句。
01 NFT數字藏品的定位是文化數字化,不是全民炒作
NFT數字藏品,基于區塊鏈、智能合約對傳統藝術品進行數字化遷移,創造新的形式,符合互聯網發展新趨勢。既然是藝術品,就有鑒賞能力和品味偏好的差異,注定是少數人的“心頭好”。
為了激發更多人的購買欲望,人為給NFT賦予“巨大升值空間”的想象,很容易將人性之惡激發出來。“賭性”幾乎長在我們的基因里,一旦有滋長的溫床,就會野蠻生長。NFT本來應當是藝術消費者的一種數字化選擇,結果成了大眾猜漲猜跌,企圖日進斗金的工具。豈不悲哉。一旦“涉眾”,就不可避免地與非法集資等紅線越來越近。
要想防止NFT行業的污名化,首先要把“瘋狂炒作”之風剎住,而不是助長炒作,甚至做“市值管理”。講真,作為離得很近的旁觀者,我能看到某些從業人員臉上的興奮和猙獰,賭徒的形象呼之欲出,就是想搏一搏“僥幸”,看最終會不會被抓住。或許是價值觀不同,筆者眼里他們已經進入瘋狂狀態了。
02 與害群之馬做切割
雖然切割算不得上策,但也是個實際的法子。據我們觀察,近半年來幾乎每天都有十余家NFT平臺上線,半官方的說法是全國有1000家NFT平臺,我們了解的情況恐怕更多。有些NFT平臺的形式比較松散,與之前的虛擬幣社群、社交、游戲、文化投資交織在一起。
甚至筆者一位做面膜的朋友,也來打聽如何鑄造和發售NFT。我們歡迎大家關注NFT行業,但行業泥沙俱下,真心是進來容易,全身而退太難。
全國自律組織和部分省市金融監管部門對于NFT行業的野蠻發展已有關注。隨著上個月幾家跑路NFT的新聞爆出,老板在公告中戲謔地嘲諷消費者,恍如回到P2P時代。這個行業要想健康發展,就務必先把害群之馬揪出來,讓其社死。否則,就像我在讀金融管理碩士時,教授們在講臺上,噴著唾沫星:“所有P2P都是非法集資,無一例外。”這話講得很刺耳,也成功代表了媒體之下網貸行業的整體形象。
假設NFT行業繼續被“跑路”這樣的字眼包裹,那么,整個行業都會進入“賺快錢”的節奏之中,越來越浮躁,中焦不通,最終暴斃。讓這個行業,慢下來,堅持“長期主義”才有望健康持續發展。
03 設立適當的入場門檻
NFT行業,門檻低,或者說沒有什么門檻。只要有IP資源就可以開干,甚至定制版的IP就是美院的學生暑假創作的。有點思路的平臺老板,會先從一些傳統文化發源地尋找本地的博物館進行合作,西北西南地區的博物館合作起來甚是便宜。
至于技術,我們驚詫于技術團隊的“草臺”程度,搜索引擎上一撈一大把。費用參差不齊,從幾萬到十幾萬不等,不禁又讓我想起P2P初期平臺老板花4萬塊錢做了個平臺,上線半天就跑路了,聽說賺了8萬。從現有技術團隊接活的頻率看,近幾個月的平臺數量暴增也與技術團隊的方案越來越成熟有關,開發周期短,已形成產業鏈。
試水托管NFT數字藏品、提供支付渠道的公司也在陸續進場。照這個速度,很快NFT的上下游就會齊備。鑒于NFT有一定的金融屬性和涉眾屬性,可否設置一些注冊資本的門檻或者對股東設置一定的要求,這樣確保參與者的資金實力相對充裕,一旦發生經濟糾紛或涉眾案件,有資產可以賠付。我承認,這種想法未免“父權主義”,但現有情勢下,不失為一種篩查入場者,降低風險之路。
04 NFT二次交易的管理機制
行業中,已有共識是NFT具有一定的金融屬性,須降低換手率以減少炒作風險。鑒于NFT法律性質曖昧不清,即便是半官方自律組織也不敢堂而皇之地招納整個NFT行業多數平臺成為會員。一方面,自律組織有心想規范NFT行業;另一方面,成為自律組織會員又有較高門檻,很多NFT初創平臺根本進不來。這就造成了自律管理的“真空地帶”。
市場上,野生的NFT倡議組織很多,但因為師出無名,且無切實規制措施而流于形式。而真正的市場監督、金融監管部門,對于新鮮事物還在研判之中,處于謹慎考慮,還是再等子彈飛一會。如此一來,某些不法NFT平臺面對日進斗金的誘惑,早就把法律和道德拋在一旁,怎么賺錢怎么干,幾乎無暇理會違法問題。
因此,由哪個組織或機關來設置對NFT二次交易的規則,還未落位,是個難題。筆者的思路是從各省市在國家授權范圍內批設的交易場所入手,允許一部分有資質的交易場所接納NFT掛牌交易,在交易中心內部進行制度設置,降低金融屬性,既保護文化消費者的財產權,又給市場一定的自由空間。當然,NFT與著作財產權如何深度綁定是下一步要具體探討的問題。
寫在最后
輿情,也是NFT平臺是否能持續發展的一個變量。使用“跑路”字眼會不斷刺激人們的神經,NFT行業的從業媒體請有所了解并適當考慮謹慎使用類似詞匯。
一個行業生長起來不容易,各方都想看到一個健康的NFT行業,但對于行業里的問題需要公共政策供給,自律組織、監管機構須早些研究,疏導行業風險,成就NFT行業。(財富中文網)
作者肖颯為財富中文網專欄作家,“科技+金融”深度法律服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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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