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市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并簡化認定情形,不再對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進行合并計算,同時將生育假由30天延長到60天。根據相關法律,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等情況適當延長。這也就意味著,上海女職工的產假與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間,可有158天假期。
生育意愿體現的是關乎“前景”的判斷,是一個數以十年計的長期綜合考量。假定其他條件不改變,延長3個月帶薪假期的法令,能讓育齡父母對于“前景”的看法出現什么變化?
最近的社會學研究結論說,中等收入家庭(數據層面的工薪階層)生育一孩會使母親的工資率(整個勞動年齡階段)下降7%;生育二孩工資率下降16.8%,就業機會下降9.3%。而對于高收入家庭則沒有什么影響。
這個結論說出了三個事實:
首先是,在現代社會里,生育子女帶來的成本是非常長期的。如果我們就按7%的工資下降率(下降的原因可能是因生育未能升職、未能及時加薪,或技能生疏等),以及工作30年來算,一孩帶來的平均工資下降成本折合25個月。這里還沒有考慮養育子女的成本。
相比之下延長3個月的帶薪假期,僅是一個短期且次要的收益。即便個體無法精確計算,但這樣巨大的差異人們自然會形成理性預期。
除此之外,個體家庭眼中的短期彌補成本,對于企業來說卻是長期的、巨大的成本。因為企業的運轉是無法停頓的。諾獎獲得者圖洛克曾說,政策讓企業買單就是慷他人之慨。考慮到社保扣除等因素,員工成本本身就要比工資支出高20%,加上人力運轉的連續性,即便政府愿意分擔一部分成本,企業也一定會有“對抗”策略,何況就業崗位并不是那么充裕。
最后,政策對不同人群會形成不同的激勵。高收入家庭由于可以不去“親自帶娃”,可以盡早投入工作,且在工作中的功能短期內不容易被取代,幾乎不受政策影響。公職人員群體則沒有市場規則下的壓力,或許是更愿意生育的,延長產假的激勵因而是有效的。但他們畢竟是人口中的少數。
因此,如果沒有其他配套政策,對于龐大的工薪階層來說,他們可能因此更不敢生。那么,政策的效果和政策的意圖可能會背道而馳。韓國日本的實踐經驗似乎已經驗證了這個不幸的事實。
歸根結底,生育是關于長期前景的判斷。如果不能讓絕大部分人覺得還有希望和機會,如果不能讓他們相信下一代會比當下一代活得更好,如果喪文化、躺平文化、頹廢文化繼續成為流行,就沒有什么政策能夠逆轉生育意愿的疲弱。(財富中文網)
作者張林為財富中文網專欄作家,評級機構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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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徐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