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還未成型的元宇宙領域,在比拼硬科技與概念販賣以外,公司們在商標注冊方面也打得火熱。
近期,大批互聯網公司申請的元宇宙概念商標申請被駁回復審。一些已通過初審,予以公告的相關商標也被宣布無效。在申請元宇宙相關商標的名單中,騰訊、阿里巴巴、字節跳動等大廠名列其中,其中也包括蔚來、小鵬等造車新勢力。
字節跳動曾表示,申請“Pico元宇宙”商標是保護性注冊,為了防止品牌被搶注用于元宇宙炒作。
元宇宙還未真正建立起來,一些糾紛已在醞釀。圍繞元宇宙商標的糾纏不僅發生在國內,國外也是如此。就連最先掀起元宇宙風潮的Facebook也在宣布改名Meta的那一刻陷入了商標爭端。
在Facebook宣布改名后,一家名為Meta的PC制造商聲稱已于去年8月份申請了這個商標,并已經用Meta為名運營了至少一年。該公司創始人以此要求Facebook支付2000萬美元,表示愿將“Meta”這個商標和名稱賣出。無論這家PC制造商最終能否得到這筆錢,其在社交媒體上通過喊話扎克伯格,已經獲得了可觀的流量。
針對元宇宙商標申請熱潮,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知識產權法博士董文濤律師對《財富》(中文版)表示,對于大公司來說,與其說是“搶注”,不如說是布局?!暗彩悄軌蛟谠钪骖I域發力的,其實還是脫離不了現有的互聯網大廠。所以他們提前去做商標申請,既有未來布局的動機,也有防御屬性在其中?!?/p>
目前現狀是,官方對于元宇宙商標申請進行了大規模勸退。國家知識產權局回應道,元宇宙是一項新技術,不能作為商標被個人獨占,否則容易產生誤認。
“元宇宙”注定無法成為商標嗎?董文濤表示,一般來說,詞語是否能注冊成為商標取決于顯著性,即詞語與對應商品和服務的距離。比如,“蘋果”就不宜成為蔬果類商品的商標,但不妨礙其成為手機等電子產品的商標。因為“蘋果”與蔬果類商品之間的距離很近,不具有顯著性,而“蘋果”與電子產品之間的距離很遠,具有顯著性。
但董文濤指出,“元宇宙”確實不適宜作為商標注冊,哪怕與AR、VR及類似科技不相關的公司也不適合。原因在于,根據扎克伯格等元宇宙先行者對于元宇宙的暢想,元宇宙是包含萬物的,幾乎所有事物都可以在這個虛擬世界中找到對應。
“比如,元宇宙中也會有汽車、水杯,所以如果將‘元宇宙’三個字用于申請汽車商標、水杯商標,或者用于一些看上去與互聯網科技無關的產品領域,似乎也有點違背公序良俗。所以我個人認為,元宇宙相關商標被成功注冊的可能性不大?!?/p>
即便各大互聯網公司并未成功申請商標,但它們的元宇宙布局與落地實踐從未停止,多家公司都在平臺上線了數字藏品這類“上鏈”的元宇宙概念商品。董文濤表示,商標本身并不會為公司提供額外優勢?!吧虡吮旧碇皇巧套u的體現,但是商譽如何,本質上還是和公司實際經營活動有關系的?!?/p>
“商標要基于實際使用,在取得一定的市場地位和知名度后,商標才值錢。僅僅是因為申請,哪怕僥幸申請成功了,其實也一文不值?!彼f。
能夠注意到,除了真正對元宇宙領域布局的公司,也有許多無關公司開始提交商標申請,并多以“知名公司名+元宇宙相關詞匯”為組合,試圖搶在相關公司之前獲得注冊,以通過轉讓商標獲利。由于申請商標本身的門檻和成本比較低,會有商標代理公司圍繞一些爆火詞匯申請幾十個,甚至上百個商標。
無論多么新的領域,總會有投機者用舊有套路賺錢。即便《商標法》中已有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但就以往經驗來看,確實存在成功幾率。這次官方對于元宇宙商標的勸退,也使這些人落空。
董文濤表示:“近兩年國家商標局在商標審查工作中對商標惡意注冊現象格外重視,審查標準也更為嚴格,甚至還對一些違規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嚴厲處罰?!?/p>
無論是大廠的布局,還是代理公司的搶注,各方對于元宇宙商標的重視揭露了一個事實:人們對于元宇宙的追逐,利益永遠在前。資本布局追求利益無可厚非,但它們似乎都想將元宇宙本身,至少是元宇宙的其中一部分,劃為己有。
入局者在新世界中建起新圍欄,局外人在外部尋找機會投機,這本身就與元宇宙最為核心的開放和去中心化相悖。那么即便技術成熟,由此思路所建成的新世界,只是現實世界的復制,那時元宇宙能算實現了嗎?(財富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