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在海外的逆向投資現象
企業的逆向投資是指發展中國家企業向發達經濟體投資的行為。從統計數據看,除能源、礦業領域以及企業對香港地區的投資,我國企業主要向歐洲西部、北美和澳洲這三個經濟發達地區投資,投資的比例自2012年以來一直占投資總量的65%以上,而且逐年升高。民營企業更是以向發達國家投資為主。2016年民營企業在歐洲西部和北美投資額占投資總量的87%。公開媒體報道顯示,大多數企業在發達國家投資并購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技術、品牌和先進的管理經驗。而發達國家的被投企業則是看重中國企業的產品創新、成本控制和市場拓展能力。
中國企業的逆向投資行為體現了我國企業在技術上的短板。與傳統順向投資為主的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跨國公司相比,我國企業在技術和品牌上處于弱勢地位。這源自于企業參與國家頂尖科技研發深度的不足。美國企業強大的技術能力源于兩次世界大戰中軍工企業的深度參與,以及戰后國防部研發機構DARPA與企業的深度合作和技術共同開發。二戰期間,美國政府曾向頂級飛機發動機制造商萊特航空公司和通用汽車公司一次性訂購6000多臺軍用飛機發動機。福特公司也曾為美國政府制造9000臺普奧特惠特尼發動機。克萊斯勒公司則為美國和英國陸軍提供坦克。太陽造船公司、托德巴斯鋼鐵公司等為美國海軍制造軍艦。戰爭參與保障了這些軍工企業擁有世界頂尖的國防技術。戰后,美國國防部將部分技術進行轉讓,促進了軍事科技在民間的蓬勃興起。如蘋果手機的觸屏技術、SIRI和音樂制作技術都是源自于國防部的技術轉讓。同時,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局(DARPA)與高等院校和企業合作,共同研究開發出包括電子信息系統技術、傳感器技術、戰術技術、高續航力無人機技術等國防尖端科技,為企業尖端技術攻關提供了研究平臺。
與美國相類似,日本企業技術的優越性也在于戰后國家對財團科技實力的大力扶持。日本在戰后對大企業財團給予了特殊優待,提供資金、減稅、低息貸款,財政方面也積極鼓勵大企業發展。日本通產省在70年代制定了新型產業政策,旨在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由資源能源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國家大力扶持電子計算機等尖端技術產業以及推動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生物技術等下一代產業技術的開發與應用。除政策扶持外,日本政府還主動召集大企業進行技術共同攻關。如在計算機領域,早在60年代,日本政府就牽頭成立日本電子計算機股份公司,由六家國產電子計算機公司共同出資組成。1966年,通產省制定了扶持計算機產業的基本戰略,以開發超過IBM360系統的超高性能計算機為目標,組織日本電氣、日立、富士通、東芝、和三菱電機與學界共同研究進行技術攻堅。進入70年代,政府進一步推動國內計算機產業向高級化發展,為電子計算機技術開發企業提供補助金。為開發第四代計算機系統,日本政府召集了富士、日立、三菱、日本電氣和東芝組成兩個集團,與政府機構合作研發,取得了1000多項專利研究成果。
相比而言,我國企業在尖端科技研發上一直參與不足。在計劃經濟時期,尖端科技研發主要由中科院等學術機構承擔,企業只負責指令性生產,研發也停留在生產層面。改革開放后國家推出的重大科技專項計劃如863、973計劃等多以院校為主導,企業未能廣泛參與。到2012年,國家開始大力提倡將863計劃參與主體向企業傾斜。但實際上參與數量有限,如2013年863計劃項目名單顯示,371個項目中302個是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擔,59個是由企業承擔,10個由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一起承擔,企業參與的項目僅占18.6%。可見,與美日相比,企業參與技術攻關不足是我國企業在海外逆向投資收購先進技術的一個主要原因。
在如今美國對華貿易戰升級加劇的背景下,中國企業的逆向投資也引起了許多發達國家的擔憂。因此,在鼓勵企業走出去、營造開放的國際投資環境同時,我國政府應大力增強企業參與國家重大專項等高端科研平臺的力度,彌補我國在技術研發上的短板,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注: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作者馬天月是中國建投研究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