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廣告門”全劇終:“雙面人”李娟被判14年,多家廣告公司被拖垮
2021-05-1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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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最新裁定書使比亞迪“廣告門”事件進入尾聲。核心涉案人物李娟,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當初涉及的30多家廣告公司和供應商仍陷在法律訴訟中,多家廣告公司處于經營危機。 | 相關閱讀(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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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佳銘
北京和昶律師事務所律師
司法判決,實際上就是一個社會糾紛的最終解決方案,它之所以成為“最終”,不是因為它總是正確和公平的,而是因為生活和經營總要進行下去,不能在一個糾紛中耗費太多資源。所以,這個判決就是給比亞迪“廣告門”劃了一個休止符,不代表其他。李娟就是一個“背鍋俠”,比亞迪是最大的獲益者,廣告公司無疑是受害者。
但是,這個劇本歷時三年多,耗資十一億,各方都有高度默契,配合著演到劇終,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比亞迪作為一個大公司的光環,以及光環下代表的巨大商業利益,還有在商場中我們迷信的各種“關系”,讓人拋開一些基本的商業常識,紛紛跳進了這個大坑。所以,利益面前,平常心才是解藥。
當然,對李娟合同詐騙罪的刑事判決,并不等于廣告公司和比亞迪之間的民事糾紛也就此了結,在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中關注的是不同的事實,廣告公司還有法律救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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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杜
公正、誠實和勇氣
該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供應商們也終于等來對李娟的審判,但無疑獲得最大好處的一方是比亞迪,既撇清了干系,又“免費”就得到了廣告宣傳,而對于付出時間、人力、現金等成本的供應商來說,面臨的卻是被拖垮的命運。實際上,該案最大的吊詭之處在于,按照正常的邏輯,如果李娟是一個“騙子”,且與比亞迪無關,其介紹給這些供應商的業務也應該是不真實的,但蹊蹺的是,這些由李娟以上海比亞迪名義發包給他們的廣告業務均屬比亞迪的真實業務。這個疑問最終未能改變案件結果,但前幾年比亞迪為了減輕資產引入更多外部供應商,留下的管理混亂和隱性規則盛行的后遺癥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