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回應“短視頻作者抹黑滴滴司機”
2021-05-0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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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滴滴副總李敏發文稱,短視頻作者已經走火入魔了,為了流量可以隨意編造故事抹黑滴滴司機,甚至文案都一模一樣,滴滴方面將為司機討回公道。抖音回應稱,根據平臺規則,相關賬號已被封禁視頻發布功能。 | 相關閱讀(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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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木
執大象 天下往
現在短視頻平臺是目前流量聚集的地方,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大家都想吃一波短視頻的紅利。對于那些“批量復制粘貼”的短視頻作坊來說,抄襲和抹黑如果可以博眼球,那么就可以鋌而走險。很顯然,抹黑滴滴的這些抖音短視頻營銷號,只要是有流量可以吸收,天大的謠言都敢說,天大的謊話都敢編。況且抹黑對象又是經常出負面消息的滴滴,過去這些年各種滴滴的負面消息我們經常能看到,也常引發網上熱議,所以即便有短視頻抹黑滴滴,普通民眾也不易察覺,也會認為這不過又是一起滴滴侵權事件。
不過,這次短視頻碰到了互聯網巨頭滴滴,自然滴滴作為公司不會善罷甘休,所以抖音也快速處理,封了號也表達了誠意。但是如果這些抹黑是針對個人或者像之前借助明星頭像虛假宣傳,那么又有誰來維權?歸根到底還是需要平臺方對內容加強審核,至少對于這種涉及侵權投訴的內容,與法律法規有關,更應嚴格把關。但倘若抖音這個短視頻平臺,為了流量和鼓勵“創作”,對于內容監管本身就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那才是我們最應該擔心的地方。回到那句老話“技術無罪”,關鍵是技術背后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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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佳銘
北京和昶律師事務所律師
抖音作為短視頻平臺的管理者,依法負有“通知—刪除”責任,也就是說它承擔的是管理責任。本案中侵犯責任者是短視頻作者,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平臺是個新生事物,我們對它的認識有一個過程,在界定其管理責任的邊界時,尤其要警惕對其提出過高要求,因為這可能帶來平臺審查作者過嚴,導致的對自由言論權的侵犯,而這是每個公民最基本的憲法權利。
回到這個案件中,如果抖音接到通知后封禁相關帳號,就沒有明顯的過錯。被侵權者應當直接對短視頻作者維權。法律也應當支持這種正當訴求,從根本上扼制這種為搏眼球,濫用言論權的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