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怒告!這家公司被判賠60萬
2021-05-0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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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涉事公司亮海公司行為侵害了劉德華的肖像權和姓名權,應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劉德華經濟損失人民幣60萬元。 | 相關閱讀(21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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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木
執大象 天下往
明星自帶的流量具有商業價值。有些人看到是自己喜歡的明星代言的產品,通常優先考慮購買。劉德華是娛樂圈中的常青樹,從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就已經開始紅了,如今,幾乎全中國的人都認識他,粉絲涵蓋年齡層很廣,所以劉德華的代言商業價值巨大。
像這次侵犯肖像權,劉德華“被”的情況還有很多,兩年前劉德華發現某凈水機公司在產品及包裝盒上使用自己的肖像、簽名,并且已經持續三年之久,劉德華甚至還親自去杭州打官司。就在去年,劉德華發現某平臺售賣的掛面印著自己的大頭貼、簽名,劉德華馬上就發表了聲明,表示從未代言這款掛面,控訴這不僅侵犯他的權利,更是欺騙消費者。
這種商業碰瓷行為很顯然不是商家缺少法律知識,而是故意而為。如今明星被侵權事件是越來越多,如果侵權盛行,那么既是對明星個人的侵權,也影響正常商業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