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用戶信息遭泄露,涉及5.33億用戶
鄒佳銘
大數據產業的發展與個人信息權利的保護之間如何平衡?不僅是個立法選擇困境,也是一個個人選擇困難。我們要么在隱私協議上打勾,意味著讓個人隱私裸奔;要么棄之不用,意味著將自己置身于信息世界之外。沒有中間地帶,每一份便利都暗藏著付出個人信息的代價。
在這個事件中有反諷意義的是,扎克伯格的個人信息——包括他的姓名、家庭住址、婚姻狀態、出生日期、聯系電話等都被黑客竊取,并發布在一個黑客論壇網站上。“每個人都不是一座孤島”,每個人面臨的困境,就是人類面臨的困境。對于這個千年未遇到的難題,需要各囯、政府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一起應對。
Wenser
Facebook再出用戶信息泄露事件,互聯網公司信息安全問題何時才能避免“亡羊補牢”?
從Facebook某發言人的口徑來看,對方顯然并沒有給出“用戶隱私信息泄露”這一嚴肅事件的正面回復,而只是強調——這一事件發生的原因在于系統漏洞,且這一系統漏洞在2019年已得到解決。
從結果上而言,Facebook或許需要從以下3方面給出回應和切實措施:
1,肅清已暴露的隱私信息售賣源頭,確保用戶隱私信息不會二次泄露或大面積泄露;
2,向相應的用戶提出可行的賠償方案并建立類似賠償、申訴、處理機制及部門,應對類似情況的發生;
3,加強技術保護力度,在保護用戶隱私信息方面投入更多精力及成本,并建立相應的風控機制、警報系統。
保護隱私安全,這不是道德約束條款,而是商業組織的必備責任。
向東
互聯網大廠的隱私保護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特別是像臉書這樣業務遍及全球的互聯網企業,手握著全世界數十億條用戶數據,稍有不慎泄露哪怕一點數據,受損的不僅是相關用戶,更可能引發網絡系統性安全風險,因此有理由要求互聯網大廠有過硬的安全技術團隊。俗話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互聯網公司和黑客是在互動博弈,除了互聯網公司自己在進步,黑客也在不斷學習互聯網企業的防守策略,尋找自己可鉆的空子。因此互聯網大廠不僅要不斷地迭代產品功能,更要建立“紅軍”和“藍軍”進行模擬攻防演練。
波羅
從個人的角度來說,互聯網的發展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但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信息的安全問題,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避免重要的隱私信息泄漏所帶來的風險和威脅。同樣從企業角度,作為互聯網公司,保證客戶信息的安全性是企業的責任,出現客戶信息泄漏的事件后應該迅速的給出解決方案,而不是敷衍了事,其帶來的名譽損失是無法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