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冷靜期”是創新還是噱頭
2021-03-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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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一家消費金融公司推出“貸款冷靜期”:用戶首次借款,前7天內提前還款,將不被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利息)。有人質疑,這只是消費金融公司的營銷噱頭。 | 相關閱讀(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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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木
執大象 天下往
先有保險后悔期,后有離婚冷靜期,現在又來了一個“貸款冷靜期”。不過,我感覺這僅僅是個創意而已,真的是為消費者考慮嗎?發布消息的機構就是一家網貸平臺,看看那些被網貸困擾的人吧,不是到了萬不得已誰會去申請網貸?都開始申請網貸了,肯定是急于用錢,誰不是第一時間花出去?冷靜期的七天,實際情況是早把貸款用光了。所以,實際實行有些不現實。
可以理解,這個創意的初衷是為避免消費者因“沖動消費”“過度消費”帶來的困擾。不過,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金融創新不是說來就來,背后一定涉及網貸平臺的新玩法。為了避免個別消費者濫用“反悔”權益,公司只對首次借款的用戶提供一次“反悔”的機會。可是,實際情況是,一旦進入網貸的坑,很多人就開始不止一次的網貸。那么表面說是為消費者著想,這個“反悔”權益是否就是一種吸引新用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