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從事非法網約車業務,嘀嗒、哈羅等被提醒式約談
2020-12-08 17:03
文本設置
小號
默認
大號
Plus(0條)
據交通運輸部8日消息,7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對嘀嗒、哈啰等順風車平臺公司進行提醒式約談。
約談指出,近期媒體多次報道嘀嗒、哈啰等順風車平臺公司產品有關問題,主要是“附近訂單”功能偏離順風車本質,涉嫌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業務,用戶頭像顯示性別、開展長途城際服務等方面存在安全風險隱患。 | 相關閱讀(中新經緯)
約談指出,近期媒體多次報道嘀嗒、哈啰等順風車平臺公司產品有關問題,主要是“附近訂單”功能偏離順風車本質,涉嫌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業務,用戶頭像顯示性別、開展長途城際服務等方面存在安全風險隱患。 | 相關閱讀(中新經緯)
45
一只餃子OAQ
自滴滴安全事件出現以后,交通部對于順豐車的規定相當嚴苛,交通部對順風車的四項合規要求如下:一是應以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合乘車輛;三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四是每車每日合乘次數應有一定限制。
?
可以看到,如今交通部對于順豐車的主張完全撇除了盈利目的,也就是說其實再想用“順風車”賺錢的企業都是在違規的邊緣瘋狂試探,是吃力不討好的事。再者,哈羅的服務本身也欠佳,車主的信息顯示均不完善,有一定的安全風險。哈羅一心想要撿漏滴滴留下的剩菜,殊不知這剩菜早已經變味了。
15
泡沫里的泡沫
一無稅二不方便管理
15
MO7S
順風車的本質是以互助的形式、非營利的模式進行經營。成為順風車主后,平臺會要求車主設置常用起終點,并按照此路線進行順路分享。這種分享模式也具有一定的門檻,即以車主自身的出行需求為前提、不以盈利為目的、合乘人路線相同、合乘次數有一定限制等。“附近訂單”功能的出現引起了很多討論,通過附近訂單接單的順風車是否還能稱作順風車?如果按照網約車來看,是否需要辦理網約車資格證等?可見“附近訂單”本身是存在一系列問題的,此次多個出行平臺被約談,希望能夠解決網約車和順風車之間灰色地帶的問題,讓平臺運轉更加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