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副總非法獲利近1.6億元,法院判了
2024-04-2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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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庫公布了一則期貨公司部門副總經(jīng)理挪用資金非法獲利的案例。主犯趙某甲利用職務便利,以欺騙方式改變公司資金保管狀態(tài)用于個人營利,從中謀取巨額利益,部分資金甚至被用于操縱證券市場,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 相關閱讀(每日經(jīng)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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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元
旅居全球各地
這個案例看了確實讓人乍舌,一個期貨公司的副總經(jīng)理,以欺騙方式改變公司資金保管狀態(tài)用于個人營利,獲利僅1.6億元,而且其中還有操縱市場的行為。操縱市場自然有監(jiān)管部門管理,不過其中最為嚴重的可能還是挪用資金。
其現(xiàn)在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也是因為挪用資金,而且數(shù)額巨大,影響太壞,這種行為不追究法律責任的話、以后金融市場的正常秩序就沒有辦法維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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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峰
一位不斷探索的經(jīng)濟人
打擊腐敗不能手軟,要持之以恒反貪拒腐。金融系統(tǒng)是腐敗滋生的經(jīng)常之地,要提高站位,加強政治敏感性,保持警惕,讓清朗廉潔的風氣吹遍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