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回應“IPO要倒查10年”
譚浩俊
針對媒體有關IPO倒查10年的說法,證監會相關負責人在2月2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防范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目前沒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體出現這方面說法,體現了投資者對上市公司質量的關心關注。
其實,對IPO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倒查1年也好,10年也罷,20年也行,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有問題,就要查,不管倒查多少年,也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并將造成的損失,從違法違規者身上補回來,還給投資者,還給國家。
事實上,在資本市場,所以有這么多違規者,特別是上市公司,敢于從IPO開始就嚴重違法違規,都在于一個“嚴”字,嚴了,就沒人敢違法違規了,不嚴,自然敢去違法違規。而從這些年來的實際情況看,在查處上市公司違法違規方面,確實是寬容過度、處理過松,即便處罰,也是蜻蜓點水,甚至是罰酒三杯。特別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幾乎沒有過賠償先例,而只是對上市公司象征性地罰點款,或對企業責任人做出一些溫柔處罰。
為什么對康美藥業財務造假事件的處罰,剛剛觸及到獨立董事,就引發一輪獨立董事辭職潮,不正是說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有多么嚴重,如果順藤摸瓜,把有獨立董事辭職的企業認真調查一下,肯定問題一大堆。不然,獨立董事們這么緊張、這么害怕干嘛,說明他們對企業財務方面的問題是知道的,只是為了一點點的報酬,也為了讓企業能夠長期聘用其擔任獨立董事,放棄了自己的職業操守,幫助企業財務造假。在查處IPO問題時,對獨立董事的行為,也要一并查處。
在IPO階段就出現違法違規問題,實際就是帶病上市,一旦進入資本市場,就意味著資本市場進來一個攪局者了,這樣的企業多了,資本市場的生態就會越來越差。尤其是進入互聯網時代,那些打著新科技、新業態、新理念概念進入市場的上市公司,可以說相當一部分都是套現,而不是為了通過上市讓企業能夠更好發展。如果倒查一下,這些公司很多都存在財務造假,或者資本扮靚業績的現象。而在上市之后,又通過各種概念把股價炒上去,以便于資本投資者、大股東等減持套現、轉移財產。
為什么輿論和公眾如此關注IPO倒查10年,就是因為受上市公司之苦久矣,被上市公司、特別是大股東等傷害久矣,如果再不對這些違法違規企業、大股東等進行處罰,投資者的信心真的要被徹底打垮。去年底到今年初股市出現持續大跌,就是因為投資者信心嚴重不足造成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加強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特別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問題的查處,就顯得極其重要而緊迫。如果能夠通過倒查,將過去的問題也給予大力調查,對提升廣大投資者信心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對問題“零容忍”呢?毫無疑問,讓投資者等幫助提供線索,監管機構按照線索深入調查,一方面,將問題查清楚,對責任企業和責任人予以嚴厲查處;另一方面,按照情節輕重,為投資者開通損失賠償通道,讓違規企業付出慘重的經濟代價,從而給其他企業以震懾。
要知道,單純依靠現行制度的罰款等處罰,根本不會引起上市公司的重視,也不會阻斷擬上市公司繼續造假。只有上升到投資者賠償高度,讓違法違規企業和實際控制人傾家蕩產,才能真正起到震懾作用。所以,必須把投資者損失賠償放在最重要位置,迫使上市公司主動遵守市場規則、遵守財經紀律、遵守財經法規,做一個真正的規范性很好的上市公司,讓獨立董事、中介機構等也都能自覺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共同把資本市場秩序維護好、生態改造好、市場發展好。
殷同
現在國內證券市場行情萎靡,其中除了投資者信心和經濟基本面因素外,其中有個重要的因素就是上市公司質量問題,層出不窮的上市公司造假和違規事件,確實也耗光了投資者的信心。最近一段時間,尤其是證監會換帥之后,能看到監管方對上市公司的審查越來越嚴格了。
不過我估計倒不會IPO倒查十年這么恐怖,但是對現有上市公司和即將上市的公司,要求更加嚴格是十分可能的。這從長遠上來講,也有利于資本市場秩序維護。
檳
倒查沒必要,這種理解其實說明的是市場和股民對規范管理的一種期許。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其實我們是有相應制度和流程的,關鍵在于執行和監管,再好的工具,使用者還是人。所以當前提振信心最重要的是總結改革開放經驗,真正市場化
JZ不是JAYZ
敢不敢先把各種違規套現減持的先倒查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