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空!茅臺巧克力賣斷貨!門店排長隊...35元2顆,含“茅”量如何?
槍叔
這次與德芙巧克力合作的茅小凌酒心巧克力,不管里面含茅量究竟多少,都像醬香拿鐵一樣受到了消費者的追捧,一下子就賣斷了貨。經歷了之前茅臺冰激凌不溫不火的窘境之后,茅臺通過上次跟瑞幸合作的醬香拿鐵,終于開竅了。
茅臺冰激凌畢竟價格昂貴,無論里面含有多少茅臺,都無法吸引年輕消費者。還不如跟咖啡和巧克力合作,含茅量少一點,價格低一點,更受消費者歡迎。
兆古子
瑞幸咖啡中加入茅臺酒推出一款新品醬香拿鐵。德芙巧克力中添加茅臺酒,推出德芙巧克力、茅臺聯名酒心巧克力。這種“強強聯合”的做法,可以看做是,通過加入一種強勢營銷要素來提升品牌產品價值,擴大產品銷量。
這是一種有益的營銷手段,用于增強品牌影響力,同時促進銷售。這種方法只要規劃得當,管理到位,是可以增強產品市場推廣力度。
我認為,這種強化營銷方式可以直觀的稱之為“聯名營銷”。過去有一種說法,把這種營銷方式稱為叫聯盟營銷或跨界營銷。但是就其營銷的本質而言,還不能這么理解。因為這種營銷行為,實際上它是有一個營銷主體的。
表面看是兩種營銷主體聯合進行,但實際操作上是有一方作為主體,比如說,在這兩次的營銷活動當中的主體就分別是咖啡公司和巧克力公司。這個主體巧妙的借用茅臺酒這個強勢營銷要素,而且這個借用的強勢營銷要素在消費者心目中具有高價格高價值的定位,因此有力的為咖啡和巧克力的產品價格進行“背書”。
而茅臺酒從這個聯名營銷活動中,除了實際增加了一些銷量,對它的品牌也會帶來影響。只不過,這個積極影響要建立在聯名推出的合作產品——聯名款的咖啡、巧克力——產品要足夠的精致,不會有損茅臺的“高大上”品牌形象,并且是能夠匹配這種品牌形象。
也存在著這樣的可能,與茅臺酒進行聯名營銷的合作產品,通過時尚的設計和完美體驗的客戶服務,也會有助于茅臺酒品牌形象的提升。
總體上看,這種聯名營銷的方式是眾多營銷方式中的一種。其目標就在于一個品牌商品,借助于其他在客戶心目中具有高價值、高品位地位的品牌名稱,來增進自己的品牌產品的價值和社會影響力。所以把它稱為聯名營銷。
這種聯名營銷,不只是發生在兩個商業品牌之間,也可以發生在一個商業品牌和“非商業品牌”之間的一種聯名營銷。比如,一個商業品牌借助于某一個地名,某一種原料名稱,某一種組織名稱,或者某一個地理名稱,甚至是一個國家名稱,這都可視為一種廣義聯名營銷。
(兆古德雪的原創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