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美顏”,違者最高罰三萬?
2023-08-2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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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期公布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在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會誤導消費者感官認知的照明等設施。該新規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實行。如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違反相關規定,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將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 相關閱讀(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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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東
城市規劃師
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我確實也一直有疑問,為什么線下菜市場和超市,肉類海鮮柜臺,總是有這樣紅紅藍藍的熒光燈,不管是否能看出肉類新鮮度,一走進這里就感覺到頭暈。就消費者角度而言,使用這樣的生鮮燈,確實并不意味著商品有什么質量問題,但是對消費者來講,確實是掩蓋了商品在色澤和質量上的一些缺點,讓人沒有辦法辨別,指望攤販和店主們自己改進是不可能的,這種事情只可能是劣幣驅逐良幣,可能市場管理部門的統一規范才會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