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打破35歲限制,為就業公平帶了個好頭
朱墨竹
其實35歲限制屬于典型的年齡歧視,而罔視實際工作能力。這和性別歧視,殘疾歧視,地域歧視等等都一樣應該被從法律層面確定下來嚴令禁止的。
只不過人們往往模糊了處于道德審判和司法介入的邊界。私域的個人偏好自由使得反歧視的努力總是有勁使不上力。但公考的體制內編制就當然屬于公域范疇,不僅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還可以清晰法律邊界,如果在公考出現歧視,司法介入就是理所應當的了。
但現實反而相距甚遠。據我本人的觀察,恰恰在體制內是階層觀念最盛行的地方,要問為什么公考一年比一年吃香,現實待遇的吸引固然是一方面,但體制內的階層優越感也很占了很大比重。所以眾多優秀兒女前赴后繼爭先恐后地踏進體制內的階層天梯。
所以,如果不從消除階層歧視入手的話,包括消除年齡歧視在內的其它努力都是徒有其表罷了。
閃光的假面
我國職場上的35歲困境由來已久,雖然看起來好像是互聯網公司的專利,但是各行各業都有這個現象。而雖然各級政府、社保局經常呼吁職場年齡歧視要不得,但是政府機關可能才是35歲困境最嚴重的地方,畢竟公考就有明晃晃的“35歲以下”規定。呼吁公考打破35歲限制,為企業做榜樣的呼聲由來已久,到了今年可以實施,也算是一個進步,畢竟之前政府機關帶頭搞年齡歧視,也實在是太難看了一點。
右弼星君
根本是治標不治本、在大陸那些正式員工的素質和大齡員工一般上會是老油條非常懶散、不愿改變想過著一成不變的日子、薪水不止高也不太愿意有新的構思(做越久越會變成如此)、天天想在舒適圈子里。資歷越久戰斗力越低越自私、不會去照顧公司的利益、越有資歷的常以為越有本錢公司討價還價和要回報。對工作的和公司的忠誠度幾乎是零!除了不愿意改變工作量只能減不能加。這就是跟不上時代中國的勞動法制度、和勞資雙方的關系。但時代的進步是如此的快速、人和常情員工只會考慮自己的利益優先不愿跟上來、企業是沒時間和他們這么樣的耗下去早點把這些無貢獻無奉獻的大齡員工辭退、長遠來說是節約成本的。如果不當機立斷、再加幾年要辭退他們時加上每年的加薪津貼、未來要付出的代價和賠償金會更高也會拖累整體企業改革。這也是企業人事部人必修和必懂的國情。在國外因為沒有這樣的硬性N+1賠償金制度、員工都會比較積極沒事時找事干、不想失去工作為了在公司里存活下來努力、(而在日企)圓滿退休才可以得到養老金。所以員工當公司遇到危機時他們會更愿意承擔新工作、 崗位調動和支援新項目。本來那些有資歷的員工應該是公司的資產和在中國的情況是變成負資產。這些老員工必須股子里保持干勁像青年人壯年的狀態、不忘初心這才是生存之道。所以中國政府也考慮學習外國的勞資關系方案、設置國家失險保險和基金 、受保者工作超過2-4年、失業的一年期間每月可以領取半個月薪水。受保超過五年將每月領取整月薪一年或二年。
快快分泌內啡肽
這個新聞的內容不全哦。
我記得是研究生博士生可以破例打破35歲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