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原法官:因傳播奧密克戎而被處罰的人,建議司法機關予以糾錯
2022-12-2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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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處副處長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法官的黃應生撰文呼吁,“既然防疫政策現在已經調整,涉疫情案件的處理思路也應隨之調整。此前一些涉疫案件,如隱瞞行程或者管控期間擅自外出但沒有引起疫情傳播的,現在就不宜再定罪處罰了。凡是沒有生效的案件,應該一律終止審理、審查或偵查,作宣告無罪、不起訴或撤銷案件處理。有些已經生效的判決,如因為傳播奧密克戎病毒而被刑事或者行政處罰的人,按理也應當糾錯。” | 相關閱讀(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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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牧野
資深媒體人
三年了,要說糾偏,首先應該從李文亮醫生接受的“訓誡”開始糾。
此外還有很多。比如這幾天有專家出來辟謠說,陽康的人不用換牙刷,因為病毒附著不了那么久,那么,幾個月前還在入室消殺的操作算什么呢?還有無數的鐵門上鎖、地上上樁、馬路上拉鐵絲網、醫院急癥沒有核酸不讓看病…… 呢?哪一件不是荒唐透頂的?不需要出來糾一糾偏?
到了現在,在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放開,本身難道不又是一種要糾的偏?我們好像特別善于用一種荒唐解決另一種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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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浪
人生如浪,我已翻船
在過去的兩周里,我們每一個人都體會到了政策轉向的莫測,兩周前,大家都在擔心陽了之后被拉到方艙隔離,但是一不小心傳給其他人,要么被判定為故意傳播被拘留,要么行動軌跡被發到網上社死;兩周后,朋友圈里到處都是曬抗原兩道杠的“陽過”了。政策的轉向意味著糾偏,那么這位法官提議司法機關對之前對故意傳播疫情的人的處罰予以糾錯,確實正當其時,要知道之前被判定為故意傳播疫情而受到處罰的那些人中,有很多都是迫于生計,比如因為外出澆地被判10個月的農民,他們受到的不公待遇應該予以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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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現在雖然開放了。故意傳播就不犯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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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為凡人
建議不止糾錯,并且要消除因此產生的犯罪紀錄,并給到一定程度的賠償及書面道歉。 不管是政府還是百姓都是在不斷糾錯中成長,其實每樣政策上面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執行時會出現在沒有明確執行標準時過度執行、少數地方不合情理的做法。
大家都要給予相互包容,知錯就要糾正,并給到一定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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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祥叔
這個人很懶,還沒有填寫簡介
原法官,看看就好,最高法敢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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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的李闖王
那些明知得病故意給別人傳播的人應當繼續接受法律制裁,但是絕大多數被立案的人都是無意的甚至無辜的,大疫三年病毒防不勝防,精神上稍有松懈在所難免,一旦不幸某人陽了,倒查起來行程很容易有不規范之舉。希望給予這些人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