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今天國際爆雷了!51歲實控人被監視居住
王衍行
兩個現象值得關注,一是近幾年,上市公司董事長更換處于歷史上最為頻繁的時期;二是近期,多家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出事,11月以來,至少已有19家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被立案或被控制,數量再創年內新高。其中,過去一周,已經有5名董事長出事。
看待上述現象,對投資者來說,需要以事實為依據,并具有透過現象看本質的穿透力。值得一提的是,媒體揭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判決等盡管較為重要,但都無法代替投資者的獨立判斷、豐富經驗、前瞻性視野、科學預判及真知灼見。
新《刑訴法》第七十五條,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張晨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監視居住后,被監視居住人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還需將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資料顯示,邵健偉于2000年參與籌建今天有限,任董事長、總經理,2010年起任今天國際董事長,一同參與籌建今天有限的還有其弟邵健鋒,現任今天國際常務副總裁。2022年三季報顯示,今天國際1-9月實現營業收入16.86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88億元,同比增長229.16%。
高格析
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合規內控仍是薄弱環節
近期,若干上市公司老總頻發合規爆雷事件,對投資者的財富損害十分巨大,充分說明了個別上市公司內控治理缺失、嚴重漠視投資者利益的現象比較嚴重。
上市并不是公司經營的終點,更不是鯉魚跳龍門式的脫胎換骨。對投資者負責,應是上市公司的底線要求。
許多企業老總上市以后,并沒有真正認識到“公司”二字的真諦所在。有的老總,上市融資后干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用募集資金給他自己買一臺邁巴赫,結果被廣東證監會狠狠教訓了一番。上市之前,你認為公司是個人財產問題還不大,但是一旦上市,成為上市公司之后,你的公司就是公眾公司了,“公”這個字是有威力的了。其實,不管是上市與否,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財產和個人家庭財產是完全不一樣的。亂用公司財產,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一旦老總被監視居住,上市公司立馬發公告公司經營一切正常。這種公告的說服力太弱了,經營正常的公司老總會被監視居住么?這種公告沒人信,所以開盤必暴跌,股民必受損。如果按照侵權責任的精神看,這樣的老總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投資者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都是辛苦積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