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已對海航集團等高風險企業“精準拆彈”
華神
安邦的吳小暉因為集資詐騙、職務侵占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安邦保險被接管并被改組為大家保險。明天系的肖建華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單位行賄罪一案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明天系”核心金融機構全被接管。
在去年,海航集團董事長陳峰、首席執行官譚向東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海航的破產重組也已經完成。2018年的時候,媒體也爆出中國華信董事局主席葉簡明已被相關部門調查, 后葉本人消失在公眾視線。而央視也曾經報道過,葉簡明曾經巨額行賄原交通銀行董事長胡懷邦以及甘肅書記王三運。
從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這些所謂的金控集團一直在從事違法犯罪的活動,而在大會召開之前披露這樣的信息,可以說頗有深意。
鐘正生
日本的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與房地產泡沫破裂的聯系對我國金融監管有何啟示?我們研究發現:
1、日本金融系統暗含風險,為房地產泡沫的膨脹與破裂提供了基礎。一方面,隨著日本房地產泡沫的膨脹,“住專”公司貸款規模急速擴大,資產質量不斷下降。在日本房地產價格出現下跌后,“住專”公司的壞賬問題使得日本銀行系統性風險加速暴露。另一方面,1970年代開始,日本政府開始了一系列金融自由化改革.這雖然使得金融系統的活力明顯提升,但大型企業“脫離銀行”、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相對落后等現象的出現,均為后續日本房地產泡沫的膨脹與破裂埋下了伏筆。
2、日本金融系統與實體經濟過度綁定,使得房地產泡沫破裂產生了更廣泛深遠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一是,實體企業過度參與金融投機活動。尤其是非金融企業部門大規模購入土地,當土地價格出現下跌時,實體企業資產負債表受損更為嚴重,進而出現“資產負債表衰退”;二是,“主銀行”制度將金融機構、資本市場與實體企業三者牢牢綁定,加劇了金融風險的擴散。一方面,泡沫經濟時期股票、土地在日本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中的占比不斷提升,另一方面,銀行在資本市場,尤其是股市中的參與程度更高。
3、房地產泡沫破裂后,日本政府對不良債權的處置滯后,錯過了最寶貴的時間窗口。泡沫破裂初期,日本各界均未意識到不良債權將會帶來嚴重后果,政府仍然嘗試延續大型金融機構并購中小型金融機構的處理方式,但這反而加重了大型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直到小泉政府上臺提出《金融再生計劃》,加速不良債權處理,同時配套實施強化監管與治理的措施,提高銀行自身的競爭力,日本不良貸款問題才逐步得到解決。
4、回顧日本房地產泡沫膨脹與破滅過程中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的關聯,結合我國當前的相關情況,可以得到如下啟示:第一,加強影子銀行體系監管,逐步降低其金融風險。在化解影子銀行風險過程中,一方面要避免經濟下行期過度放松金融監管政策,防止高風險影子銀行“死灰復燃”,另一方面要注意平穩推進,避免影子銀行體系過快收縮帶來的系統性金融風險。第二,金融開放與金融自由化要循序漸進,尤其是要建立與金融體系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對比來看,目前我國金融自由化程度偏低,未來仍有較大改革空間。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在兼顧金融體系效率的同時,更要注意金融體系的安全性。第三,構建完備的不良貸款處理框架,及時、果斷處理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增強銀行抗風險能力和處理不良債權的能力,必要時可通過財政資金充實銀行自有資本。
閑適
人民銀行果斷接管包商銀行在內的10家“明天系”金融機構,這有效的化解了金融風險。與此同時,我們要深刻反思和研判如何從源頭上預防諸如河南村鎮銀行等金融風險事件的發生。各地村鎮銀行和城商銀行為當地的三農經濟發展和中小企業的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是上述銀行經營管理工作受大股東干擾較多,管理人才相對缺乏,尤其是風險管理人員。為此,村鎮銀行和城商銀行應該成立省(市)機構,進行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