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求員工:每月加班不滿30小時捐300元
2022-09-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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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深圳一公司要求加班不滿30小時捐300# 話題沖上熱搜。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爆料稱,深圳一公司要求員工每月加班時長必須達到30小時。若未達到30小時,需要向公司“樂捐”300元。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外貿電商企業,公司主要產品有:戶外類、汽摩配類、家居類主導。針對此事,工人日報9月6日發布題為《強制加班絕不是“公司內部的事情”》。評論提到,目前,深圳人社局表示已關注到相關情況,高度重視并責成勞動監察部門調查核實,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將嚴厲處理。 | 相關閱讀(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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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小柯
人力資源總監
一般來講,如果嚴格按八小時工作制,一周工作五天的話,正常公司一周工作時間是40小時,而深圳這家公司可好,要求員工加班時間就達到30小時;基本上都快趕上正常工作時間了,還“不足30小時捐300元”,所謂的捐,看起來實際上就是罰款。
這個公司,從其招聘啟事中強調“不接受大小周者勿投簡歷”就可以看出公司喜歡強制加班,對勞動法規定的內容毫無認知,這樣的公司,是該勞保部門好好給他們上一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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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鳴
我們這還屬于國企下屬單位。領導要求加班,告訴他如果一定要加班就要給足加班費,問我誰規定可以不加班的?告訴他是《勞動法》規定的,竟然說:“不要和我談勞動法。”。國企領導都這素質了,還管得了民企違反《勞動法》?坐標: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