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文,盲盒賽道遭整治
肖颯
8月16日,市場監督總局起草了《盲盒經營活動規范指引(試行)》(以下簡稱盲盒指引),并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時間最終日期為本月30日。鑒于颯姐團隊客戶中有盲盒類企業,我們建議有相關業務的市場主體重視本次監管機關的公開征集“立規”意見,把市場中真實的聲音反饋給監管機關,以形成有效良性互動,使得行政相對人能夠參與規則制定,更好地發揮市場效能。
一、不能以盲盒形式銷售的商品范圍
盲盒這種銷售形式,并非適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務。盲盒指引給出了負面清單,如下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藥品、醫療器械、特殊化妝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無著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條件、存儲運輸、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
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禁止銷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務,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或者提供。以盲盒形式銷售或者提供依法需要取得許可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在取得許可后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一般而言,盲盒經營活動在日常生活、文藝娛樂等領域內開展。數字藏品,作為文化數字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也在盲盒經營活動范圍之內,并未被排斥在外。
二、鼓勵盲盒經營者“不直接進入二級市場”“不囤貨”“不炒作”
盲盒指引意見中,對于二級市場問題進行了倡導,并未強制,采取的字眼是“鼓勵”。也就是說,原則上講,盲盒經營者,也就是從事盲盒商品生產、以盲盒形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主體,可以直接殺入二級市場,法律并無禁止性規定,但從規章角度給出一個傾向信號,那就是不鼓勵運動員與裁判員身份重疊。主要目的還是為了保護文化消費者權利,杜絕囤積居奇,大肆炒作,引發較大規模糾紛。
同理,對于以盲盒形式銷售的NFT數字藏品,颯姐認為應當遵循同樣的立法理念,倡導鑄造者和一級發售平臺不要直接參與二級市場交易,杜絕道德風險,減少炒作“倍數”,在一些平臺出現200倍以上的增幅,在傳統法學教授眼里已經與欺詐趨同。
與福彩、體彩不同,盲盒經營者被鼓勵設立“保底機制”,這里的保底并非銀行那種保收益的產品,而是說(抽獎/購買)盲盒超過一定數量后,一定會出現隱藏款,例如設定閾值100,那么在購買同系列盲盒第101個時,必然出現隱藏款。也就是說,為了降低“稀缺性”,說到底就是降低“賭運氣”的成分,讓射幸合同變得更平滑。數字藏品行業,若有盲盒形式銷售的業務線,要開始進行自查自糾,防止盲盒指引正式生效后,引發監管上門等行政法風險。
三、公示關鍵信息,不得設置“空盒”
颯姐團隊觀察了市面上的盲盒公司和電商平臺,發現對于關鍵信息的公示做的極差,甚至颯姐到某商場地下一層的某知名盲盒企業暗訪,發現銷售人員對于自家隱藏款抽取概率,商品抽取規則和投放量等關鍵信息一無所知,他們只知道問你:是我們家會員嗎?進群了嗎?嗚呼哀哉。
盲盒指引第九條直接載明:盲盒經營者應將商品名稱、商品種類、商品樣式、抽取規則、商品分布、商品投放數量、隱藏款抽取概率、商品價值范圍等關鍵信息以顯著方式對外公示,還得“保證消費者在購買前知曉”,也就是說一旦發生糾紛,是否事前知曉關鍵信息的舉證責任會壓到盲盒經營者頭上,而非消費者來證明。這一點看似輕巧,實則是巨大的訴累,作為訴訟律師出身的颯姐深有體會,請盲盒企業務必重視,不可放任不管。
盲盒經營者不得通過后臺操縱改變抽取結果、隨意調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變相誘導消費。不得以折現、回購、換購等方式拒絕或者故意拖延發放盲盒。不得設置空盒。這里有一個“立法漏洞”,現實中,回購、換購方式把盲盒再買回來、換回來,從而達到給購買者保底收益,甚至呈現年化收益率,這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建議盲盒指引重申此原則,防止壞人作惡,利用盲盒形式包裝非法集資。
四、不得加價、不得哄抬價格,不搞“同系列價格差距過大”
盲盒價格不是拍腦袋,而是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和供求關系進行科學定價,對外展示商品或服務時,應當明碼標價,不得哄抬價格或價格欺詐。作為普通消費者,我曾經經歷過一次價格欺詐,在自己生長的城市被景區小哥給欺詐了一回,話說大小咱也是法律人,把能用的救濟方式都用了,工商部門反饋已經是一天以后了,當時出警的派出所民警也十分疲憊,后來不了了之,感慨一句消費者維權太難。
回到盲盒銷售上,通過盲盒形式銷售的,同一套系商品或服務的成本差距不應過大,盲盒價格不應與同質同類非盲盒銷售商品價格差距過大。鑒于數字藏品的特殊性,只能同行業比價,講真價格差距確實不小,還是得實際問題實際分析,不同作家在不同階段作品的審美價值不同,很難量化。期待有盲盒行業的自律組織,能夠給出一定的市場參考區間,方便各類企業參照選擇。
五、盲盒經營者的“合規義務”
講真,盲盒經營者除了上述合規義務之外,還有一些需要特別注意:
(1)確保消費者知情權,通過產品標簽、消費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費者商品的產地、執行標準、日期、“三包”條款等基本必要信息;
(2)建立健全企業質量保障體系,保證商品生產、倉儲、物流等環節管理,確保商品合格;
(3)商品屬于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的,應取得CCC認證標志;
(4)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標和行業標準的,企業要自覺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嚴格把關;(企業自行設置企業標準,在文化類企業中比較容易被忽略,請諸位重視)
(5)商業宣發,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能做些誰一把就抽到了隱藏款的那種H5;
(6)企業內部法務人員,務必提醒業務部門,不得對外簽署限制、減輕、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格式條款;
(7)開盲盒平臺的,定期對自己生態系統內的盲盒商家進行巡視,動態核驗是否有違規違法行為,并要承擔“及時處置的義務”和“向監管報告的義務”;
(8)設立生產經營的記錄制度,對概率設定、結果抽取有完整記錄,建立追蹤記錄制度,相關記錄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年。
六、售后服務
盲盒,可以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但有兩個條件:一是盲盒經營者充分提前告知;二是消費者確認知悉告知。缺一不可。但對于“全包”形式銷售的整套系列,消費者拆封后,還可以執行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
盲盒經營者的小伎倆是默認消費者勾選,同意“放棄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盲盒指引對此予以否定,不得如是操作。
即便是“附贈品”“抽獎品”,在消費者發現質量問題或與賣家描述明顯不符時,消費者還是可以要求退貨、更換、修理,商家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絕。
康小悠
早前泡泡馬特大火,消費市場緊接著刮起了一陣一切皆可盲盒的風潮。但之后不斷出現各類未成年人盲盒上癮,盲盒寵物死亡,點餐抽公仔浪費食物等負面事件,就此盲盒帶來的混亂開始引起大家的普遍關注和批評。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盲盒經營活動規范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對盲盒經營者進行硬性規范,無疑能讓盲盒市場更健康的發展。
不過,盲盒市場的高光時刻已然不再。一方面,跟去年同期相比,目前盲盒的網絡話題熱度明顯下降。另一方面,資本的眼睛可都是雪亮的。看下帶頭大哥泡泡馬特的股價,從最高的108塊跌到了現在的18塊左右,一路傾瀉而下沒有絲毫的猶豫。
就這兩方面的跡象,就多少能說明消費者對盲盒的熱情正在消減。這樣的轉變可以用心理學來解釋:人大部分時間與外界保持著平衡,在新鮮事物打破該平衡的時候,好奇心就此產生。但是在了解了新事物之后,新的平衡隨之建立,好奇心也就此消退。當無數商家都爭著包裝盲盒迎合消費者好奇心的時候,消費者自然也就沒那么好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