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又抓獲一批村鎮銀行案嫌犯!河南:4家村鎮銀行風險處置方案即將公布
新華大廈的老馬
“存款保險條例”是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頒布的條例不是法律而是行政法規,行政法規屬于規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質,在實施過程中與法律的效力一致,法院在審理案件中應當把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同法律一樣列為法律依據。所以此事件在法律適用上沒有問題。但保險合同有兩個重要的原則,一是重大誠信原則,一是可保利益原則。按照“存款保險”的規定,各存款機構是存款保險的投保人,但如果村鎮銀行壓根就沒收到這筆款,也就是說它帳上沒有這筆錢,也就是沒有“可保利益”。如果它在明知帳上沒這筆錢的情況下仍然向保險公司投保,則違返了保險合同的“最大誠信原則”,它向保險公司隱瞞了實情。所以基于上述情況,保險公司有權宣布保險合同無效并拒絕賠償,何況有的村鎮銀行可能沒有去投存款險。這是其一。
其二,存款保險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易引發道德上的風險。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風險意識下降,特別是在利率市場化實現以后,他們就可能不顧銀行經營風險,將錢存到愿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銀行;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的風險約束機制也會弱化,在經營活動中就可能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機。此外,在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還有特殊問題:主要是四大國有銀行有政府為其做后盾,無償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險,為了節省運行成本,顯然不愿加入存款保險體系。如果不把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納入這一體系,那么由于保險基金數額小、范圍狹窄,就很難保證銀行資金發生大量損失的時候對儲戶進行賠付。
不再猶豫
這個公告雖然字少但沒有一句廢話,主要是兩方面:
1)相關責任認定。主犯(騙了11年且已跑路),參與者的角色和犯罪/過錯定性(村鎮銀行、第三方互金平臺、資金掮客)。
2)事件性質。“進行攬儲和推銷金融產品,以虛構貸款等方式非法轉移資金,專門設立宸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刪改數據、屏蔽瞞報?!?br />
能定成存款的應該只是其中一部分。所以……
南城樵夫
在上次河南省給維權的村鎮銀行儲戶賦紅碼之后,后續的處理看起來并沒有讓這場風波平息。最根本原因還是村鎮銀行的問題沒有解決。雖然看媒體報道,似乎河南省和金融相關部門一直在對村鎮銀行進行處理,到處都是“重大進展”。但是在現實中,儲戶們身上又背上了紅碼,變得寸步難行,勉強到了現場維權的儲戶們,似乎也有沖突發生….現在警方雖然在抓捕村鎮銀行相關人員,但是儲戶們的錢到底到了哪里?似乎誰都沒有結論。
陳鴻基
真的猛士 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 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 這是怎樣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為庸人設計 以時間的流駛來洗滌舊跡 僅使留下淡紅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
——魯迅《紀念劉和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