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意愿且服從安排前提下,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1人就業
2022-07-01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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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做好本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出,做好對大齡失業人員、長期失業青年、零就業家庭成員、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殘疾人和刑滿釋放、戒毒康復人員等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其中提到,在有就業意愿且服從安排的前提下,確保“零就業家庭”在確認后1個月內家庭成員至少1人實現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在認定后3個月內實現就業,確保今年內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不少于5萬人。 | 相關閱讀(界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