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緩刑期內詐騙死刑犯獲刑
2022-06-2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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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江西吉安中院披露一起詐騙人員緩刑期內犯新罪案件,數罪并罰獲刑六年三個月。女子萬某因犯合同詐騙罪在吉安市看守所與鄧某相識。得知鄧某因犯販賣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后,萬某拉大旗作虎皮,謊稱“上面有人”:“只要鈔票到位,15萬!可以二審改判死緩。”法院審理后認為,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人民幣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萬某在緩刑考驗期間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與新罪并罰。萬某犯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數罪并罰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九千元,責令退賠七萬元。 | 相關閱讀(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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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條新聞,不禁感嘆萬某也算是個人才了。人在監(jiān)獄里蹲著都還不忘拓展自己的詐騙業(yè)務,這精神簡直是新時代的勞動楷模。試想打工人們要是有人家一半的熱情和行動能力,即便不走上人生巔峰,至少也不會再天天鬧著躺平擺爛。
當然,萬某的事跡還告訴我們:心理學很重要啊,販賣焦慮更是各行各業(yè)的創(chuàng)富密碼。假如鄧某不是被死刑困擾得蒙蔽了雙眼,稍微打聽一下就能知道萬某詐騙犯的身份,從而避免這場鬧劇。
套路不分界限,穿越出縫紉機踩得嗡嗡作響的監(jiān)獄,回到我們這個洗腦廣告詞無處不在的自由世界。不怎樣就怎樣的焦慮營銷無處不在,只要你內心稍微有一點松動,它們就能乘虛而入。想想你上一次為此買單是多久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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