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兩次以上未核酸行拘10天”?刪了
2022-06-0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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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吉林省四平市發(fā)布《關(guān)于6月2日開展城區(qū)居民核酸檢測的通告》,要求對于兩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者,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進(jìn)行公開曝光。此消息一經(jīng)公布,隨即沖上了熱搜。5月31日晚上,四平市重新發(fā)布的通告中,已經(jīng)沒有“行政拘留”“罰款”等相關(guān)表述。 | 相關(guān)閱讀(觀察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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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倉龜
Let it go
“兩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者,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進(jìn)行公開曝光。”吉林四平短短這么一個(gè)通告,稍微對我國法律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看出來,完全是無法可依,比如,不做核酸就被行政拘留,可能翻遍行政法也找不出這一條來,再加上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社會更加荒謬了。雖然這場鬧劇在被曝光之后就迅速收尾,但是從這里或許可以看出,某些地方政府打著防疫的旗號,正在大行違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