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重磅發文明確平臺經濟金融監管
2022-01-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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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發改委、央行等九部門發布《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再次強調加強對平臺經濟的金融活動進行監管,完善金融領域監管規則體系,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意見》指出,針對平臺經濟的支付業務,強調要強化支付領域監管,斷開支付工具與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依法治理支付過程中的排他或“二選一”行為,對濫用非銀行支付服務相關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加強監管,研究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 | 相關閱讀(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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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對于平臺經濟主體可以做什么、不應做什么、應該做什么均提出明確的導向要求。建立健全平臺經濟公平競爭監管制度。嚴格依法查處平臺經濟領域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加大對出行領域平臺企業非法營運行為的打擊力度。平臺運營者不得利用數據、流量、技術、市場、資本優勢來限制其他平臺以及應用獨立運行。《意見》肯定平臺經濟的價值,支持平臺加強技術創新、提升全球化發展水平,在依法依規前提下開展模式創新,試點推進重點行業數據要素市場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