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訂草案公布:允許設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提及獨董
2021-12-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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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擴大可用作出資的財產范圍,明確股權、債權可以作價出資;放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等限制,并允許設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市場關注的獨立董事責任,增加了“獨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且不得與上市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 | 相關閱讀(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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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獨董制度形同虛設,成為了擺設和花瓶,這一問題業界吐槽久已,康美藥業一直判決,可能意味著今后獨董要擔起責任。這次公司法修訂對這一大家關切的問題也有涉及,比如修訂草案增加了“獨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且不得與上市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可以看到,借著這次修法機會,相關部門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加以完善,這是今后獨董制度走向規范化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