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假沒休完?有兩種解決辦法
2021-12-2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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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頻”微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年假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今年年假可以安排到明年休,注意的是只能跨一個年度;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單位應在征得職工本人同意后,根據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報酬。 | 相關閱讀(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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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帶薪休假并不個是新鮮說法,早在2008年的時候,人社部辦法的《帶薪休假辦法》里面就規定了員工帶薪休假福利。那么為什么近些年來會出現明明有規定,員工休假卻還是很難保證這種現象。
通過一些案例可以看出有些企業總是試圖鉆規定的空子,比如年假沒休完不允許休事假和病假等不合理規定;有些企業規定若休年假則扣減一些績效獎金,來迫使員工“主動放棄年假”。有些企業沒休完就采用延期戰術,給你延長一年年假有效期來避免補償。
總體來說就是監管不到位,很多補償規定無法落到實處,員工的維權成本太高,很多員工覺得也不至于為了幾天的假期去跟公司仲裁撕破臉。雖然現已出臺《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但很多時候不是沒有法,而是維權成本太高,希望職場人都增強一些職場知識,共同爭取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