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下架豆瓣等106款侵害用戶權益APP
2021-12-10 08:00
文本設置
小號
默認
大號
Plus(0條)
工信部12 月 9日通報,依《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要求,工信部組織對愛回收、豆瓣、唱吧等106款APP進行下架處理,相關應用商店應在本通報發布后,立即組織對其進行下架處理。針對部分違規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APP,屬地通信管理局應對APP運營主體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 相關閱讀(財聯社)
49
Zey
轉“丁道師”觀點:若說豆瓣是互聯網行業驕傲,放在十年前或許成立。當時豆瓣是一個同好社區,匯聚了大量愿意輸出優質內容的用戶群體。
而今天的豆瓣,為了追求眼球經濟,早已喪失初心。在豆瓣平臺,販賣焦慮情緒、二元對立、畸形女權等內容和討論比比皆是。當下的豆瓣不但不是互聯網驕傲,反而是互聯網行業一個典型的反面教材。
當然,豆瓣的這些問題,知乎、小紅書等平臺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都應該積極整改。
豆瓣不是初犯,而是視法規如無物,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戰相關法律法規底線。
公開消息顯示,2021年1月至11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指導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豆瓣網實施20次處置處罰,多次予以頂格50萬元罰款,共累計罰款900萬元。
一家互聯網企業,一年內被處罰幾十次,給予了多次改過自新的機會。說明有關部門在對待豆瓣問題上,秉承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態度,也就是我們近期常說的“扯袖子式的愛護”。
過去數年,豆瓣為了擴大影響力,逐步地放寬了門檻,各類形形色色的內容充斥其中。
有人說豆瓣只是一個平臺,這些內容是網友發的,又不是豆瓣發的,批評豆瓣干嘛。
違規內容,出現在平臺,平臺就得負責。《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說明,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也提到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違規信息,明確了違法處罰規定。
總而言之,保證平臺傳播內容的合法合規性,這既是平臺的法律責任,同時也是其社會責任。對于這種為了流量利益忽視了內容合規的平臺,該罰就罰,該關就關。
——以上內容,是互聯網觀察者“丁道師”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