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員工起訴谷歌違反“不作惡”的行為準則
2021-12-02 23:00
文本設置
小號
默認
大號
Plus(0條)
三名在2019年被該公司解雇的前Google員工于當地時間周一起訴了Google,他們稱這家公司違反了其行為準則中“不作惡”部分。“不作惡”是Google多年來著名的座右銘。該公司在2015年將自己更名為Alphabet后不再使用這句格言,但“不作惡”仍是該公司官方員工行為準則的一部分。 | 相關閱讀(36氪)
53
何潔瑩
探索和發現未知領域
企業發家時在今天看來不合理的行為,是否算“作惡”,本身就存在很多爭議;而互聯網公司發展發展非常迅速,很多業務都是自己闖干出來的,野蠻生長階段難免會有一些逾矩之處。
谷歌投放虛假醫療廣告、非法搜集用戶數據,包庇公司高管性騷擾行為……這些事情也要分情況分場合討論,一些是業務拓展過程中的灰色地帶,很難一次就拿捏得很好;另一些則是道德層面的問題,沒有妥協余地。當然,除此之外還應看是公司的集體決策還是員工個人行為,個別員工的行為并不能代表公司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