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裁定全國首例個人破產案,考察三年裁定是否免除未還債務
2021-11-10 19:00
文本設置
小號
默認
大號
Plus(0條)
深圳中院于11月8日裁定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件,債務人呼某因創業失敗破產。法院裁定呼某進入三年免責考察期,三年中除必要支出外其他收入均用于償還債務。考察期滿后,根據表現決定是否免除未清償債務。深圳中院破產庭庭長曹啟選表示:“免責考察期能讓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得到重新,也能避免惡意破產。” | 相關閱讀(每日經濟新聞)
44
張林
評級機構研究員
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是件好事情。第一,無論各種原因,只要債務人一旦失去償還能力,其破產與否,對于債權人來說損失已然無法挽回,并不會因為不允許破產,債權人就能降低沉沒成本。就像死刑的存在并不能降低刑事犯案率一樣。第二,隨著金融服務能力的下沉,個體不只是相互間發生債權債務關系,未來也會更多的和金融機構間發生信用關系,允許破產可以倒逼金融機構更精準的評價個人的信用水平,提高收益的同時也應承擔相應風險的提高。第三,如法院所宣稱,善意的借款人應當有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第四,海外的研究表明,允許個人破產有時會幫助債務人明確自己的擔責底線,反而可以促進償債意愿,而不是跑路為上。
唯一的一個問題是,個人破產制度或個人破產法的有效性,和社會整體的信用水平相關,如果大部分人是以“騙貸”為動機,這種保護便會隨著“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而失效,只能保護惡意貸款人了。那么,我們社會的信用狀況屬于哪種情況?我的回答是,可能還是有效的,但要打一些折扣。
47
專注于移動互聯網
雖然這兩年在媒體上已經有所提及,很多地方政府也在探索,但是個人破產制度在我國依然有很多爭議。比如很多人質疑這會不會給很多欠債很多的老賴索性賴賬的機會?不過深圳這個單親媽媽的例子,卻是一個不錯的案例,單親媽媽要獨自撫養女兒,就可能跟很多工作機會失之交臂,無論是前期考察,還是后面免除債務,都可以讓其在今后的日子里重新開始,能夠給女兒創造一個正常兒童該有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