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進法表決通過
2021-10-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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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10 月23日表決通過了家庭教育促進法。法律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為呼應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雙減”要求,法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推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 相關閱讀(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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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彰柯
一入投行深似海
最近一年來,教育部門在教育問題上動作頻頻,現在又出臺了家庭教育法。這個法主要內容就是強調父母及子女監護人,有對其進行家庭教育的責任,同時還要貫徹雙減政策。這就算沒有法律強調,如今家庭教育和早教教育也已經十分火熱。不過,下面一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有點讓我費解,這是預示著政府機關要家訪對家長進行監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