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
2021-09-2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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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人民銀行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同時指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對于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相關閱讀(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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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億
投行掃地
早在今年7月,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新聞發布會上就表示包括比特幣、各種“穩定幣”在內的私人數字貨幣已經成為一個投機性工具,也成為一些洗錢和非法經濟活動的支付工具,存在威脅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潛在的風險。
當時這個定性已經很嚴重了。本月初,發改委出臺了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限制的是比特幣生產端的活動。今天央行發布了的這個重磅通知更是把虛擬貨幣交易直接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直接在交易端封死。比特幣在央行消息后轉頭從微漲直接掉頭下跌,目前跌幅已經超過3%。
今年9月初,央行表示,虛擬貨幣交易、互聯網外匯交易等領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已轉入常態化監管。這個通知也意味著央行常態化制度監管的開始。未來監管部門可能還會繼續細化對虛擬貨幣領域的政策。但比特幣炒作并不會很快消失,很有可能會轉到地下和境外繼續交易,更加的隱蔽,監管的難度也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