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電總局:不得播出偶像養成類節目
2021-09-0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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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就整治藝人違法失德、“飯圈”亂象等問題發布公告。要求,堅決抵制違法失德人員;堅決反對唯流量論;堅決抵制泛娛樂化以及堅決抵制高價片酬。 | 相關閱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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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墨竹
記得羅翔老師講到制訂法規,應該盡可能清晰,如果不清晰,不光讓老百姓無法遵從,而且也會給執法者帶來迷惑。執法者執行法律法規不清晰,就可能會亂用,會擴大適用。最終會導致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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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清朗行動正在進行中,中國偶像需要重新定義。
在娛樂圈一個又一個的大瓜被爆出之后,吃瓜群眾在震驚之余也看到了國家對于治理娛樂圈亂象的行動。這次廣電總局出臺的相關政策:進一步加強管理,從嚴整治藝人違法失德、“飯圈”亂象,可以說是重拳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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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系列的規定背后,隱藏著一個重要的問題:中國需要什么樣的偶像?什么樣的偶像文化才是值得鼓勵的?一直以來,中國的娛樂圈都沒有自己的定位,或者說是“定位很低”
這也是為什么在選秀節目中中國愛豆小哥哥會被嘲笑是“土偶”甚至是“喜劇人”。作為偶像,唱跳基本功不如日韓練習生,只能通過一些搞笑的橋段吸引粉絲,也是中國偶像的悲哀。因為缺乏特色,中國的偶像養成也是盡力效仿韓國養成模式,但是盡管如今,沒有學習到精髓,反而將粉絲經濟越做越大,變成只會吸引流量而不注重自身成長的“花瓶”。于是,惡性循環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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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廣電總臺已經意識到了這一問題,對于粉絲文化的整治,也是不破不立的第一步。但是,優質偶像的定義還不是十分明晰,但我們已經清楚地認識到了中國娛樂圈不需要哪些偶像,也是萬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