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首部地方住房租賃條例,首提房租指導價
柏文喜
北京市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旨在以部門規章的形式來規范北京住房租賃市場的運行與發展,試圖建立起規范有序、保護租住雙方利益和解決租賃市場亂象的新格局。但是行業規章的出臺往往帶有一定的政策理想性,在實際執行中則未必能夠實現其初衷。這也是該意見稿公開征集行業與社會意見的必要性所在。
就租賃房源的硬件設施與條件而言,租賃條例進行了較為詳盡的設置,這無疑是立足于保護租住者的。但是反過來看,這一硬性條件的設置有可能迫使一些不達條件的房源退出租賃市場,反而可能加劇租賃房源緊張,進而推動租金水平的上漲,從而加重租住人的負擔,這就與條例設立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出于居住安全和居住質量保障而對于群租房的禁止,在監管部門不設法增加較低租金房源的情況下,實際上是對低承租能力人群的一種擠出政策。這些人口被迫大量離開北京將會導致北京服務業發展所依賴的人力資源出現匱乏和行業成本的大幅提升,將會重塑北京居民服務業的格局,影響北京服務業的可持續發展與城市生活的便利性。
另外,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對于租賃房源禁止轉租的相關規定,將在實質上“團滅”長租公寓占據主流的“二房東”模式,長租公寓將只能被迫轉向自持物業運營這一個方向,由此對于長租公寓的生存與發展的影響將是十分深遠的。目前長租公寓的“二房東”模式就失去了存在的行業基礎而只能轉為業主直租模式。
征求意見稿對于租金貸不超過三個月房租總額的設定,既可以防范租金貸引發的住房租賃市場與小微金融、消費金融市場的亂象及其所引發的社會群體事件,又類照顧到租賃市場發展、租賃企業運作乃至租房人的現實需求,是兩者之間平衡的產物,要比完全粗暴簡單地禁止租金貸顯然更據合理性,因為租金帶的產生本身就是有著不可否認的真實的市場需求作為基礎的。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租金參考價,旨在加強對于租金的監管與調控,但是受管制的租金水平顯然是不利于租賃住房市場發展和增加租賃房源的,還不如采取租金補貼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降低租房人的負擔,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市場機制發揮作用來增加租賃房源以平抑租金。另外該意見稿也對租賃中介服務收費進行了相應規范,禁止租約續期時中介機構另行收費,這一點對于現有住房租賃機構的收入模式和未來的發展方向而言也同樣影響巨大。
總之,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的推出,是行業內廣受關注同時也是影響面甚廣的一件大事,對于全國租賃住房釋放的發展、運行和監管而言也頗具示范意義。希望政策規劃與監管部門能夠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并修改完善,在實現把好事真正辦好的同時,也能夠推動行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與市民居住保障的不斷改善與提高。
裕棠
在經歷了“房住不炒”、學區房政策到“租購并舉”,今年樓市的走向依然牽動人心,從“買房住”到“租房住”,從住有所居到安居宜居。尤其在一二線城市,租房也能住得好顯得尤為關鍵,多數剛來北上廣大城市的年輕人第一站便是租房,現在各種租房平臺和中介層出不窮,之前沒有統一管控,導致很多亂收費現象,而租客權益難以保證,比如去年蛋殼公寓暴雷,導致很多年輕租客交了錢卻住不上。
現在,北京住建委剛剛發布的《意見稿》,算是在官方有了明確規范,這對于目前以自如為首的各種租房平臺希望有一個好的管控。我一直認為,一個城市的活力在于不斷有新鮮血液注入,在于流動性,在于讓城市建設者有尊嚴的生活在這個城市。無論是提升公共區域環境,還是提高租房保障,對于贏得年輕人到城市安定發展都顯得尤為必要。希望首都北京這次的《意見稿》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其他一二線城市也能行動起來,讓租住也能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