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寧波商人周文勇、周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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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一篇存活至今的“10萬加”文章,流傳出一個段子:之前浙江最出名的“周家三兄弟”,是周樹人、周作人、周建人。如今江浙滬“包郵區”廣為人知的名字是周江勇、周健勇、周文勇。
從目前的信息交叉可以確認的是,周健勇、周文勇以寧波為根據地,介入了能源、汽車、地鐵移動支付、地產等多個領域;阿里大股東軟銀、螞蟻集團對周文勇、周健勇進行了投資;周文勇在上個月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罪名是“走私廢物罪”。
周文勇、周健勇與落馬的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的關系,目前沒有確鑿的信息證實和說法交待。
關注到另外一點:在“周江勇”被調查消息公開后,杭州采取了措施——影響親清政商關系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第三條是“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
去查了一下,早在1985年,中央曾頒發文件《關于禁止領導干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
30 多年后,用詞從“禁止”變成了“規范”。
最近的一份規定,是 2016 年 4 月,中央深改組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在北京、上海、重慶等地試點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比如上海出臺的試行規范文件中的重要一條:市級領導干部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經商辦企業。
也就是說,在上海,禁止經商的只有市級領導的配偶,官員子女及子女配偶,只是不能在本地辦企業,外地沒問題;而兄弟則完全不在規范之列。
或許,周健勇、周文勇們,正是諳熟了這一規則。
但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反腐敗打掉的“老虎”也好,“蒼蠅”也罷,很多都是身邊圍繞著有非法商業行為的親屬乃至遠親,以至于形成了“家族式腐敗”。不少落馬高官在進入高墻后,承認沒能管理好身邊人,縱容他們利用自己的職權斂財。
要讓“親清政商關系”真正落到實處,還需要給公眾提供更多監督便利。從國外經驗看,因為有利益關系回避、官員財產公示、政府運作透明化等一系列制度,在公眾監督、充分透明的環境下,官員為親屬經商提供權力庇護,極可能被媒體和公眾發現,最終吃不了兜著走。
無根生一
這篇文章有些晦澀不清,文章寫的主要內容是周文勇和周健勇二人商業版圖,能從梳理中看到,二人商業版圖互有交叉,都涉及寧波的地鐵、汽車、地產等等。
無獨有偶,離寧波不遠的杭州,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的突然被查,讓杭州反腐成為了大家關注的焦點。這幾個事件之間有沒有聯系,文章沒說,但是頗有暗示,不過在官方沒有定性之前,一切也都只能是自己揣測。
閑人
招公務員建議加一條,必須獨生子女,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