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家庭住房套數超限購,離婚3年內不得買房
2021-08-0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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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于8月5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確:自8月5日起,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 相關閱讀(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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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春生
經濟學博士,博士后,財經評論員
房住不炒的原則將會堅決貫徹,假離婚的路堵死了一大塊兒。
最近發生的一系列事情,都指向第七次人口普查帶來的震撼效果,無論是三胎政策,教育政策還是房地產政策,甚至最近官媒評論游戲是精神鴉片的事情,都在盡最大可能緩解人們的生育焦慮,降低養育成本。目的、動機以及初衷當然都是好的,但政策的不確定性給企業和投資者造成很大的困擾,到底該不該買,該不該投,學區房堵死了那么孩子們的教育怎么辦?但愿讓老百姓滿意的答案能夠盡快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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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渺
Life is short, make it count.
隨著房價的上漲,限購、限貸政策越來越嚴格,對于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來講,為了買房換房而假離婚成了潛規則。尤其是在北京的限購政策下,對房產交易的稅費有滿五唯一和滿五不唯一的稅費區別,以及貸款比例的限制。
而在這幾年的調控下,無論是深圳還是廣州等地,對離婚后買房年份都已經升級為三年,只有北京是一年。在這種情況下,北京的二套房貸款限制已經是最為嚴格的了,要將調控政策再加緊,也就只有在離婚買房的年份線之上做文章,今天這個新規,也算是靴子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