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天使已經滅絕了嗎?
????眾所周知,迄今為止,所有重要的超級天使投資人幾乎都已經融資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小型基金。羅恩?康威有了SV Angel,愛丁?森卡特管理著Felicis,邁克?梅波斯掌管著Floodgate,克里斯?薩卡執掌著Lowercase Capital,大衛?麥克羅爾負責運營500 Hats,克里斯?迪克森則加入了Founder Collective。
????不過,他們中的很多人仍然被企業家、風險資本家和媒體稱為“超級天使”——包括我本人也是這么稱呼他們。杰里?紐曼和馬克?薩斯特爾是我非常尊敬的兩個人,最近,他們二位堅持表示,這么稱呼不對。杰里曾經很含蓄地批評了我,不久前,我們再次面對面就此進行了探討。馬克的態度比較強硬,最近他在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公開表示,超級天使已屬滅絕的物種!不過,他這么說,可能并非完全當真。
????他們的主要觀點是,一旦超級天使通過這些小型基金進行投資(由此接受其他人的資金),就名正言順地成為風險資本家了,關于這一點沒有任何例外可言!最近當我就這一問題與馬克探討時,他說這個道理再明顯不過,根本沒有什么奧妙之處。
????那么,此事為何重要,又有誰會關心這類事呢?我想,他們此言想表達的更深層、“高級”的觀點是,無論過去你是多么偉大或者了不起的天使,一旦你開始管理有限合伙制(LP)資金,就不能再把自己“偽裝”成“全心全意為企業家服務”的天使,因為現在你對自己的投資者負有極強的信托責任。另外,出于同樣的原因,你也不能公開向傳統風險資本家“挑釁”,好像你真與他們有什么不同似的。
????我的觀點是,重要的細微差別是確實存在的。發生在一些基金身上的實際情況是,一群天使湊在一起,拿出一些錢投入到某支基金中去。沒錯,說的就是“基金”,因為這些天使希望激勵那些負責日常運營的人好好干。但我認為,單靠基金結構不能決定他們到底該被定義為哪種身份;相反,真正的決定性因素是:這些小型基金的投資者如何看待彼此的關系與各自的責任。
????這類基金中,有一些投資者其實保留了他們以前的做法:一群同屬天使投資人的朋友聚在一起,大家都投入一些資本,由其中一名(往往是成就最突出的那個)負責管理“基金”的日常運營,而這里的“基金”本質上仍是天使投資。他們的心態和獎懲措施,并沒有因為出現了基金結構而發生實質性的變化。
????我認為,這些團體與其說是風險資本基金,不如說實際上仍是天使團體。因為多數風險基金都有一些機構投資者(養老金基金、大學捐贈基金以及“家族理財室”)作為有限合伙人加入。而就某些“超級天使基金”而言,他們僅僅是一群朋友/天使同仁湊在一起,毫無公司建制(也就是說,不設總經理、主管、副手,等等)。這種做法背后的思路往往是:“這是個好辦法,我既可以用它來支持企業家,又能從中獲得樂趣,還可以跟朋友一塊兒賺點錢。”
????與傳統風險基金不同,在這類團體中,沒人靠管理費生活。事實上,這些費用往往都充作管理“基金”的基本費用了。
????我知道自己將因此而受到攻擊,所以我還是說得清楚些:我認為,可能從結構上看,有些超級天使基金與傳統風險資本基金極為相似,但實質上二者完全不同,前者實際上更像天使團體。而且,我還堅定地認為,我們應該從認識上將這些實體單獨歸類,將它們與傳統風險資本區分開。此外,我尤其不贊成有些人不分青紅皂白就對風險資本的動機橫加指責,我對他們的說辭完全不能茍同。我認為,風險資本的動機完全因基金管理者的質素和才能而異。
????因此,我要鄭重聲明,那些宣稱所謂的“超級天使”已經滅絕的說法嚴重地夸大其辭了。事實上,我很想以達爾文的方式表達我的觀點——人們有所改變,是為了適應不斷演變的創業生態系統。
????David B. Lerner是哥倫比亞大學技術創投部(Tech Ventures)創投實驗室(Venture Lab)主任。本文最初發表在他的網絡日志上。你可以在Twitter上關注他(@davidblerner)。
????譯者: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