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觀群怨
《財富》(中文版)——在《論語·季氏》中,孔子的兒子孔鯉曾經告訴過別人孔子是如何教他讀詩的:“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
這里的“詩”特指《詩經》。中國古代有“詩教”一說,即是說《詩經》的學習與教育,對完美人格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禮記·經解》)一個地方的人如果溫柔敦厚,那便是《詩經》教育的結果。孔穎達《禮記正義》解“溫柔敦厚”說:“溫謂顏色溫潤,柔謂性情和柔,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故云:溫柔敦厚,詩教也。”又說:“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于詩者也。”
正因為如此,孔子的教育體系將《詩經》作為弟子的入門啟蒙教材,“興于詩,成于禮,立于樂。”(《論語·泰伯》)學詩,可以培養人的四種能力:“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
詩可以興。“興”的本義是“起”,《說文》:“興,起也。”《詩·衛風·氓》:“夙興夜寐,靡有朝矣。”鄭玄箋:“早起夜臥”,此“興”即其本義。何晏《論語集解》中引東漢包咸注解“興于詩”說:“興,起也,言修身當先學詩。”朱熹釋“興于詩”云:“興,起也。詩本性情,有邪有正,其為言既易知,而吟詠之間,抑揚反復,其感人又易入,故學者之初,所以興起其好善惡惡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論語集注》卷四)朱熹的解釋顯然受到了包咸的影響,孔子言“小子學詩”,步驟的確是先修身,繼而才事父事君的。
朱熹在《論語集注》中又說,“興”是“感發志意”。這里取“興”的另外一層意思即“發動”,如摯虞《文章流別論》以“有感之辭”釋“興”,賈島《二南秘旨》也說:“興者,情也。謂外感于物,內動于情,情不可遏,故曰興。”
“感發志意”顯示詩人的積極入世,建功發跡。如王夫之《俟解》所說:“能興即謂之豪杰。興者,性之生乎氣者也。拖沓委順當世之然而然,不然而不然,終日勞而不能度越于祿位田宅妻子之中,數米計薪,日以挫其志氣,仰視天而不知其高,俯視地而不知其厚,雖覺如夢,雖視如盲,雖勤動其四體而心不靈,惟不興故也。圣人以詩教以蕩滌其濁心,震其暮氣……”
“興”的另一種解釋是《論語集解》中引孔安國注“引譬連類”,即“比興”之意。王安石《詩義》卷一述比興之別曰:“以其所類而比之,之謂比。以其感發而況之,之為興。”明人郝經《毛詩原解》也說:“意象附合曰比,感動觸發曰興。”楊伯峻《論語譯注》,則直釋“興”為“聯想,由此而想及彼”。《中國美學史》中說“‘引譬連類’指的是通過某一個別的、形象的譬喻,使人們通過聯想的作用,領會到同這一譬喻相關的、某種帶有普遍性的關于社會人生的道理。用我們今天的話說,也就是通過個別顯示一般、達到一般。這種不是用抽象的、一般的概念,而是用個別的、形象的譬喻來使人們趨向于領會某一普遍性道理的作法,正是我們今天所謂的‘形象思維’的開始。”
詩可以觀。民間詩歌可以反映各地的民風、民情,因此,《漢書·藝文志》稱“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上博簡《孔子詩論》言《邦風》,“其納物也溥,觀人俗焉,大斂材”,即說明《國風》是有博覽風物、普觀民俗風情的作用。孔穎達說:“詩有諸國之風俗盛衰,可以觀覽知之也。”(《論語注疏》卷十七《陽貨》)春秋吳公子季札在魯國觀樂,聽奏國風,即是以詩觀世的好例子。
“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詩”中絕不乏對社會現實的反映。《漢書·藝文志》中談到“詩”時有一句著名的話:“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秦火無法將《詩》徹底毀滅,《詩》因諷誦而全,因諷誦而傳。
詩可以群。群,孔安國注:“群居相切磋。”(《論語注疏》卷十七《陽貨》)也就是說,人們通過對于詩的切磋討論,鍛煉合群性,如朱熹所說“和而不流”,既善于與人相處,而又不隨波逐流。
《論語·學而》:“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這段師生對話和上邊的“詩可以興”相聯系,可見《詩》是一種重要的取譬資源。《禮記·學記》云:“不學博依,不能安詩”,鄭玄注:“博依,廣譬喻也。”子貢由“切磋琢磨”而理解到“貧而樂,富而好禮”需要精益求精地去追求,使得孔子盛贊這個弟子,懂得舉一反三的道理。
這樣讀詩,可以收到和師友在一起相互啟發之效。對不同的意見,要吸取其中合理的成分,使自己的看法更全面。
詩可以怨。孔穎達解作“詩有君政不善則諷刺之,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可以怨刺上政。”(《毛詩序》)“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意即可以用隱約的話來勸諫。朱熹注“怨而不怒”,怨的目的是使在上者引起戒懼,從而修明政治。
《詩品》里說:“嘉會寄詩以親,離群托詩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漢妾辭宮;或骨橫朔野,魂逐飛蓬;或負戈外戍,殺氣雄邊;塞客衣單,孀閨淚盡;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反;女有揚蛾入寵,再盼傾國。凡斯種種,感蕩心靈,非陳詩何以展其義?非長歌何以聘其情?故曰:‘詩可以群,可以怨。’”在這段話里,把詩可以怨的內容講得非常具體。
在《詩》中,我們可以讀到《碩鼠》、《伐檀》等篇對上層統治階級的“怨”;《采薇》表達的是在遭受戰爭痛苦后的“怨”;《氓》是婦女遭棄后的心聲;更有“黍離之悲”寄托故國哀思。這種種“怨”都抒發人們內心的憤懣與不滿,更有對社會現實的批判。
王夫之對“興觀群怨”的內在相互關系有一個很好的解說,他在《詩繹》中說:“于所興而可觀,其興也深;于所觀而可興,其觀也審;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摯。”四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財富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