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獨資企業獲準在華從事審計
????11月4日,中國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Catalogue for the Guidance of Foreign Investment Enterprises)進行了修訂,目錄將相關產業分為鼓勵外商投資、限制外商投資以及禁止外商投資三大類。香港協力商業顧問有限公司(Dezan Shira & Associates)的China Briefing網站很好的總結了相關變化。
????值得一提的是,會計和審計被分入了鼓勵外商投資的產業。今后,審計師們將能以外商獨資企業(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s, WFOEs)的形式,提供審計和會計服務。
????目前,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Big Four)以有限責任合伙企業的形式,從事審計業務。最初,有60%的合伙人取得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另外40%的合伙人未取得相應資格。此后幾年,未取得相應資格的合伙人比例,從40%降至20%。我認為,如今,在大部分事務所這一比例約為35%。
????“四大”通常以外商獨資企業的形式在華開展咨詢業務(包含稅務業務),公司所有權歸屬于其香港成員所。
????那么,這一變化是否會導致“四大”將自身審計業務轉為外商獨資企業形式?我認為不會。根據中國現行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必須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我預計此規定也將適用于外商獨資企業的股東。如果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士能成為事務所合伙人,那么中國在這方面的規定,將是全球最寬松的。合伙人要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必須通過難考得出了名的中國注冊會計師考試,并滿足其它幾項不太難的要求。現行規定允許一定比例的合伙人沒有中國執業資格,對“四大”而言,這比允許它們采用外商獨資企業形式更好。此外,越來越多的“四大”合伙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采用外商獨資企業形式,對他們來說行不通。
????我認為,只有一種情況適合采用外商獨資企業形式,那就是,假如有一家小型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其合伙人都是外籍人士,而且他們都通過了中國注冊會計師考試。他們可以組建一家外商獨資企業,在中國合法執業。但據我所知,沒有哪家公司符合這種條件。(財富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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