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討百度書,寫得頗有深意。“這世上的行兇者絕不僅是百度一家公司,今天它可以明目張膽地奪走我們的財物,明天也必將明目張膽地侵害你的權利。”這一句氣韻流動,簡直可以接上駱賓王《為徐敬業討武瞾檄》的“神人之所共嫉、天地之所不容”。但作家們顯然不是在策動兵變,而是發動了新世紀的工人運動。
????商業價值鏈上資源較少的參與者,覺得分配不公,自行組織起來,通過行動維權。工人運動的因由和最初的抗爭,無非是這樣。今天中國作家們的維權之所以可貴,是因為他們和十九世紀的產業工人一樣,完全依賴自身的力量,表達了訴求并取得了成果。
????通過言論上的聯合——共同署名——作家們結社成功。原本需要憲法來保障的結社的權利,人們在互聯網上自然地獲得了。有人注意到,起草《討百度書》的慕容雪村是法律專業出身,但完全沒有引用《著作權法》,大約是因為這部法律立法的失敗。好吧,讓我們看看《憲法》的條文。現行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今年三一五,作家們的行動通過結社的方式發起了,他們用“中國作家”來稱呼自己,其實“不領工資的中國作家”更貼切一些。不久前有作協系統的作家上書要求漲工資。此亦書,彼亦書,差距還真大。雖然“不領工資的中國作家”只不過聯合署名,但在此刻由詞語主導的世界里,本質上他們的結社已經完成了。因為互聯網,憲政的價值在社區中自然產生并得到尊重,無須動用國家機器來守護。當這種跡象隨著大部分國民成為網民(大約發生在2015年)而普遍化,強力部門就可以輕裝,納稅人的負擔得以減少,并能防止絕對權力的形成。
????作為集體維權的側翼行動,韓寒的博客和孔二狗的微博值得關注。韓寒在博文中探討了一種可能;他對李彥宏說:“也許在不遠的某天,在您北京的辦公室里往樓下望去,您可以看見我”。這是在宣示《憲法》規定的示威的自由。韓寒的一些同行和擁躉馬上表示,韓寒去百度樓下“散步”,他們也去。在政府不斷增加維穩預算的今天,宣誓示威自由,給百度極大的壓力。孔二狗的姿態則更有個性,他在微博里公開尋求李彥宏的行蹤情報,揚言要截住扇一耳光。考慮到孔二狗的黑社會經驗,把他的話解釋為“嘴皮子快活”恐怕太過輕率。而孔做好了被拘留的準備,甚至交代拘留期間由誰代寫他的文章。孔二狗的行動至少有兩種意義,一是用實例說明,想改變現實的人,須準備付出代價,一是強調了情感的力量——在唯理論盛行的今天尤其可貴。
????但是我想說,警惕刻意渲染的仇恨情緒。在此次運動中,考察“百度的爸爸”是誰,即使不是有意加強對抗,也是缺乏遠見的。百度對互聯網應用的普及大有功勞。如前所述,互聯網的發展可望自然地維護憲政的價值。而百度對網民的服務,可以比喻為“合法性的來源”,絕不會因為它在合規性上遭受的質疑而消失。
????兩個層面不妨分開。一家互聯網公司贏得了很多用戶,我們贊揚它,因為它滿足了廣大用戶的需求。強大的公司侵犯了一些人的合法權益,我們批評它,要求它改正。
????于是,我們一面促進技術改良社會(這是人類漫長的彼此征伐的歷史中可資利用的趨勢),一面密切注意和防止形成代碼的強權。“不領工資的中國作家”的做法,體現出一種自覺。
相關稿件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