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道循理,審時守度
????作者:胡泳
????1973 年底至 1974 年初,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發掘出土了一批漢代帛書,其中帛書《老子》乙本卷前有四篇古佚書,帛書上面原有篇題為:《經法》、《十六經》、《稱》、《道原》,但帛書整體并未見其名。關于此四篇帛書的題目,學術界并未達成一致,唐蘭先生首倡帛書即為《漢書·藝文志》所載的《黃帝四經》。
????關于帛書的作者,有“鄭國說”、“楚地說”、“越國說”、“齊國說”等,龍晦先生認為帛書作者“必是楚人”,這個結論主要是通過語言特征的考察而得出的。李學勤先生通過比較,認為帛書與《曷鳥冠子》的語言特點相似,并且兩者的整體思想傾向也是一致的。而《曷鳥冠子》的作者是楚人,語言特點也是楚地,故此他認為“楚地說”是站得住腳的。
????陳鼓應先生認為,《黃帝四經》是現存最早的一部黃老之學著作。黃老學派產生于戰國中期,它假托黃帝的名義,吸取《老子》哲學中“虛靜”、物極必反等思想加以改造,形成一個重要思想流派。戰國中期的法家申不害和戰國后期的法家韓非,都曾接受黃老學派的思想并加以發揮。這個學派的政治主張,曾被漢初統治者采用。
????《黃帝四經》總共約 11,000 多字,其總旨是效法天地陰陽之道而治理天下。分為四篇:《經法》是對自然和社會秩序的總體解說,《十六經》是對形名、刑德、陰陽、雌雄等關系的闡發,《稱》論述如何運用最有效的治國修身的方案,《道原》是對“道”的本體和功用進行探源。《黃帝四經》站在君王的立場看待一切,與法家很相似,所講的是帝王治國之道,它體現出來的治國目的是要達到國家的“安”、“強”、“霸”、“王”。“王”是其最高政治目標,就是要建成統一的王朝。全書氣魄宏大,恰與史書記載的黃帝事跡相一致。因此,它是自成體系的一套學說,不屬于諸子當中任何一家。
????《經法》是《黃帝四經》中理論性最強的一篇,以“道”為基本的論述依據,認為“道”是判斷萬事萬物的準繩:“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處于度之內而見于度之外者也”(《經法·名理》)。陳鼓應釋為:“無論事物是處于靜止不變的適度時,還是處于運動轉化的極度時,道的神妙作用都始終不變,也即在事物存在的不同階段、不同形式中始終持久地發揮其作用。因此,它對事物的作用和指導是永恒的。”
????《經法·道法》中多次談到“執道者”,是指“圣人”而言。圣人聽從天命并且說出來、告訴人民的道理,便是圣人之教,其應用在治國安邦上便是圣人之治。對于“執道者”的要求,帛書認為:“故唯執(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通“畔”,界限),富密察于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為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彌無刑(形),然后可以為天下正。”此段是說,“執道者”不但能夠體悟自然運行的規律,還能了解“君道”和“臣道”所應存在的分界,又能詳察萬物發生及終結的內在原因,然而卻從不以天地萬物的主宰自居。這樣,就能做到認識精純,思維開闊,成為天下是非的準繩。
????蕭\u8410父先生指出,帛書“系統提出了執道、循理、審時、守度的思想”,這可以說是抓住了帛書的內在理路。
????所謂“執道”,即認識和掌握事物的內在規律。所謂“循理”,就是遵循客觀規律處理好各種具體事物。《經法》指出:“物各合于道者,謂之理;理之所在,謂之順。物有不合于道者,謂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謂之逆。順逆各自命也,則存亡興壞可知。”無論是遵循總的規律,還是處理具體事務,都必須從根本上眼:“執道循理,必從本始。”
????所謂“審時”,就是在處理各種事物的過程中,要善于掌握時機,并及時捕捉事物發展變化的轉折點,做好事物的轉化。帛書強調掌握時機的重要性:“圣人不巧,時反是守”(《十六經·觀》)。此句是說,圣人無機巧之心,但順時也。“圣人之功,時為之庸。(《十六經·兵客》)。庸,用也,因天時以為功用也。這兩句都強調,天未成,當守天時;天時反,乃可以動。必須等待和把握天道返還的時機,順應天道,做事才能成功。
????帛書認識到:“時靜不靜,國家不定;可作不作,天稽環周,人反為之客;靜作得時,天地與之;靜作失時,天地奪之”(《十六經·姓爭》)。該靜時不靜,國家就無法安定治理;該動時不動,在天道運行當中,人就會處于被動地位。動靜合時,就會得到天地的佑助;反之,動靜不合時宜,就會失去佑助。
????所謂“守度”,就是掌握事物變化中的數量關系和數量界限。帛書提出日常運用的八種度數:“規之內曰圓,矩之內曰方,線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尺寸之度曰長短,權衡之度曰輕重,斗石之量曰少多。八度者,用之稽也”(《經法·四度》)。自然事物和社會生活都各有其“度”,倘若“變恒過度”、“過極失當”,就會妨害事物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