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高調奢華的盜版狂人,如今在跟希拉里死磕!認識一下這位胖子
今年的美國大選高潮迭起。臨近選舉日之際,一度沉寂的希拉里“郵件門”事件再起波瀾。10月26日,也就是希拉里·克林頓的生日當天,金·多康特姆(Kim Dotcom)在Twitter上發文,說他不僅知道希拉里的被刪郵件在哪里,還給出了以合法手段獲取這些郵件的方法。
多特康姆的推文顯示,希拉里7年來收發的全部郵件都保存在美國國家安全局位于猶他州的云服務器Spy Cloud上,而且國會和參議院有權索取這些郵件。推文最后,他還不忘祝希拉里生日快樂。
這篇推文引起了不小的反響,它告訴世人,美國國會是可以合法拿到希拉里的那些被刪除的郵件的。在多特康姆發布該推文兩天后的28日,聯邦調查局宣布重啟郵件門調查。又過了一天,網上有消息稱,奧巴馬不再出席希拉里的競選活動。希拉里在民調中的領先優勢隨后急劇縮小,近日甚至稱被特朗普反超。有人據此認為這都是多特康姆的推文惹的禍,稱他是“希拉里終結者”。
多特康姆后來還給出了希拉里郵件存放地的照片
多特康姆身高1.98米,體重接近150公斤。他原名金·施密茨(Kim Schmitz),為了表達對互聯網的尊敬,他把姓氏改成了“Dotcom”。他擁有德國和芬蘭雙重國藉,以及新西蘭的永遠居留權。
多特康姆對奧巴馬政府的不滿由來已久。他創辦了網盤服務提供商Megaupload公司,大獲成功,但因涉賺盜版,Megaupload于2012年1月被美國政府查封,多特康姆損失慘重,他本人遭美國政府起訴,一度新西蘭警方拘押,后獲得保釋。奧巴馬政府要求新西蘭將他引渡回美國受審,而在引渡申請書的簽字的,正是時任國務卿的希拉里·克林頓。在本次總統大選期間,多特康姆一直在死磕希拉里,稱她如當選美國總統,將帶來世界末日。
10月31日,多特康姆發推文稱,希拉里要有大麻煩
《財富》雜志曾于4年前在對多特康姆、Megaupload和網絡侵權問題做過長篇報道。文中特別指出,雖說多特康姆的Megaupload助長了盜版行為,但從法律角度看,它可能是合法的。
下面讓我們重溫當年的報道,了解一下金·多特康姆其人和他的Megaupload。
多特康姆、Megaupload和版權
在弗吉尼亞州哈里森堡市的一間溫控倉庫里,有1,103臺計算機服務器正在聽候聯邦法官的處理。這些計算機被擺放成120組,每臺配有24個硬盤。它們總共存儲了超過25PB(百萬兆位,合2,500萬GB)的信息,足夠裝下50個美國國會圖書館,能播放13.3年的高清視頻。按照擁有這些硬件的卡帕希亞托管公司(Carpathia Hosting)的說法,這些信息“大約相當于自人類有信史以來用所有語言寫成的全部書面著作的一半”。
幾年來,卡帕希亞一直把這些服務器出租給一家名叫Megaupload的公司。該公司還在荷蘭和法國部署了大約700臺服務器。美國政府稱,Megaupload一度占據全球互聯網總流量的4%,其網站訪問量排到全球第13位,日訪問量超過了Netflix、美國在線等網站,瀏覽者的數量超過了《紐約時報》的讀者數。
不久前,Megaupload還是眾多利潤豐厚的“網絡硬盤”之一。網絡硬盤是模仿最早的文件共享先鋒Napster而創造出來的最新一代產品。Napster創建于1999年,2001年被法院下令關閉。今年1月,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的一位聯邦大法官控告Megaupload和以金·多特康姆(Kim Dotcom)為首7名的高管教唆和協助侵犯版權。政府指控,多特康姆等人幫助傳播了價值至少為5億美元的有版權的電影、音樂、電視劇、圖書、照片、視頻游戲和軟件,并從中獲利1.75億美元。金·多特康姆又名金·施密茨(Kim Schmitz),還叫金·蒂姆·吉姆·韋斯托(Kim Tim Jim Vestor)。
金·多特康姆曾遭新西蘭警方逮捕
網絡硬盤通常靠廣告和收費用戶賺錢。與免費用戶相比,收費用戶可以更快地下載文件、更早地在線觀看節目。
網盤服務提供商的運作方式如下:用戶將文件上傳到“網盤”,這些“網盤”通常沒有密碼。(“上傳”的意思是將文件從用戶自己的電腦中拷貝到網絡硬盤公司的網站上,文件被存儲在公司的某臺服務器上。)然后,大多數上傳者將文件的名字及網盤的鏈接發布在公開的博客或是“鏈接農場”上,世界各地的任何人都能通過搜索引擎找到鏈接,下載或在線瀏覽儲存在那里的資料。有統計顯示,這類下載有90%屬于侵權行為。
在一份需要點擊通過的協議上,網絡硬盤公司要求,用戶不得上傳侵權的資料。這份協議看上去只是塊遮羞布,大多數網絡硬盤公司甚至鼓勵用戶侵權。直到受到版權民事起訴之前,很多公司還向用戶提供現金獎勵,例如:無論用戶上傳什么文件,下載數每超過1,000次,就提供15到25美元的獎勵。這類賺錢的用戶被成為“會員”。政府方面稱,Megaupload的一位會員在過去6年上傳了16,950個文件,創造了3,400萬次的網頁訪問量。
金·多特康姆和Megaupload的首席律師伊拉·羅思肯說,Megaupload是“云存儲”公司,它的技術和Dropbox、微軟的SkyDrive、谷歌的Google Drive等合法業務的技術“基本一致”。他說:“Megaupload顯然是可以受到索尼原則保護的完美案例?!彼傅氖?984年美國最高法院對索尼公司與環球影城制片公司之間官司的判決。在那個案件中,法院認為索尼公司在銷售Betamax錄像機時,不用對部分客戶利用這款產品侵犯版權的行為負責。
多特康姆獲得保釋
對一個外行人來說,稱Megaupload為“云存儲”可能有點荒唐。起訴書稱,在警方突襲之際,Megaupload的6,660萬注冊用戶中有91%從未存儲過任何東西,他們只是下載或在線觀看其他人存儲在那里的文件。此外,合法的云存儲服務有一些不同的特色和商業模式,例如限制每天下載的次數,網盤要有密碼,不為用戶上傳文件付費,等等。這些讓它們的系統不適于大規模傳播有版權的資料。
但羅思肯不這么認為。Megaupload是可以輕易更改設計,讓侵權不那么輕松,但這個事實與法律沒有關系??萍脊九c割草機生產商不一樣,如果割草機給用戶造成了傷害,而且這傷害本來可以通過采用更安全的設計加以避免,廠家就得承擔責任。但科技公司沒有相應的義務,去將他們的產品給版權持有人帶來的損害降到最低。
那就讓我們順著羅思肯提到的索尼一案這條思路說下去。在此案中,最高法院決定,不采用普通的侵權行為準則,來評估制造商因其產品給版權持有人造成傷害所應負的責任,而是引入了專利法的一條規則,裁定 “只要產品能用于實質性的非侵權用途”,對產品的銷售者就免于起訴。正如羅思肯所說,Megaupload的確能用于實質性的非侵權用途,比如存儲、備份文件。
于是,我們就有了一個問題:這條規則怎么到現在還是法律?如今距法院下令關閉Napster已經過去了11年,怎么還對Megaupload這種徹頭徹尾的侵權公司的非法性還留有一點點的懷疑?從技術上說,那些前面提到的公司中的每一家都能用于非侵權用途。
非法性確實不容質疑,但最高法院從未對Sony Betamax一案的判決上退回來,甚至不做任何調整,科技界已經把這一判決奉為技術時代的大憲章。法院這么做,是因為幾乎每種新技術都有雙重用途,可被同時用于合法以及非法的目的。新創企業的創業者和投資人需要這種明確的說法,以確保他們在營銷創新技術時,不至于為部分用戶將新技術用于非法目的而承擔責任。
所有人都想讓他們擁有這重保護。誰也不想在經過辛苦創業好不容易有了些成果之后,卻在吃了一通官司后就被人遺忘,來不及向世人展示他們想要創造的東西有多神奇。
因此,法院總會提一提索尼判決,即便是在他們關閉Napster及其后代網站的時候。他們拐彎抹角,批評某項服務的特殊技術容易違背其主人的意愿,誘使侵權行為的發生。
這些判決反過來會刺激軟件程序員,再次試圖圍繞著在上述案件中被視為違規的惹事生非的功能編寫程序。這是一個很了不起的探索,目的是創造一個自動的“模糊版權”系統,給運營商提供一個可以找理由推諉責任的緩沖區,在鼓勵用戶侵權的同時使運營商免于被問責。
有了網絡硬盤,程序員們已經接近實現他們的不光彩的目標。網絡硬盤是現今世界已知的最簡單、最龐大也是最有利潤可圖的盜版市場。可是,依據美國當前的法律,它們可能還是合法的。
1998年,國會制定了《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版權法案將Betamax原則引入當時的在線商務。不過,這是在我們稱之為“網絡2.0”的用戶生成內容爆發之前。該法案給信譽好的網絡運營商提供了一個合法的避風港。這些運營商遵循的規則是:一旦版權持有者告知他們,某一產品侵權,他們就馬上刪除該產品。另一方面,版權持有者認為,這個避風港不會接納被國會“紅旗”警告的信譽差的運營商。國會對成為侵權窩點的網站標上紅旗。
但法庭認為,《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限制了版權所有者,即便是面對依靠大量侵權行為的公司時也無能為力。法官必須針對每一個侵權文件做出判決,一次判決只針對一個文件。《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沒有任何條款能阻止一份文件在被刪掉五分鐘后被另一位用戶恢復。
2010年,版權持有者求助于國會。他們認識到,正面攻擊《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在政治上是不可能的,他們轉而將重點放到整治“外國流氓網站”——總部在國外、成心促進侵權的網站,比如大多數的網絡硬盤。對于這些外國網站,《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沒有提出專門的解決辦法。
在當時,激烈抗爭的不僅有版權持有者。美國的制造商也是一腔怒火,他們的產品在國外遭到大量仿冒,并通過那些冒充合法分銷商或折價銷售商的網站賣給美國人。美國人通過谷歌、必應搜索引擎找到這些仿冒廠家。
NBC環球的執行副總裁和首席律師、美國商會的反仿冒和反盜版聯盟主席里克·科頓(Rick Cotton)說:“互聯網是21世紀社會的支柱,這片天空不能沒有法律。聽到有人談論自由,我們必須要問:‘非法行為是否擁有同樣的自由?’我們已經在現實世界中回答了這個問題。在現實世界,我沒有沖到你面前、對著你的鼻子來一拳的自由。無論是合法網站還是非法網站,是否有權力不受約束地經營?最終,我想對于這個問題,只有一個答案?!?/p>
兩年多來,國會舉行了有關網絡盜版和仿冒的討論會和公開聽證會,先后制定了三個不同的法案。但是,每個重新修訂都使法案變得更加寬泛,侵權的風險反而增加。
2011年10月,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制定了《阻止網絡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SOPA)。該法案最受爭議的條款是:司法部可以請求聯邦法官命令AT&T、Verizon等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通過“域名系統”(DNS)過濾的方式,阻止他們的用戶接觸外國侵權網站。其他條款則可以要求搜索引擎停止指向法庭宣布的有侵權行為的網站,以及要求貝寶(PayPal)這樣的支付處理公司、谷歌AdSense這樣的在線廣告網絡停止與這類網站的業務往來。
這下子可捅了馬蜂窩,科技公司、科技界資助的非盈利機構、技術專家都騷動起來,紛紛對這一法案提出質疑。法案的支持者被無情地罵作“互聯網殺手”。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做出了重大修正,最終完全刪除了有關封閉域名系統的條款,但仍然無法平息這一窩馬蜂的怒火。他們在當年1月18日依然舉行了聲勢浩大的抗議《阻止網絡盜版法案》的活動。大眾抱團的力量徹底蓋過了兩黨組成的老式立法聯盟,即便支持它的是曾經很強大的利益團體,如美國商會、勞聯-產聯(AFL-CIO)、好萊塢、唱片業、出版業以及所有其他的依賴于版權的行業與行會。成千上萬個博客和網站——包括全球訪問量最大的谷歌——都把自己變成了政治公告牌、請愿書,發動人們用電子郵件和電話轟炸國會。維基百科(Wikipedia)警告說:“想象一下,一個沒有免費知識的世界會是什么樣子?”
這個反對群體在1984年判決Betamax案時還不存在,甚至在1998年《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通過時也不存在。國會在立法時促成了這個群體?,F在,這幫人不想讓任何人亂定規矩了。
數字技術能夠精確復制音樂、書籍、影視產品,并且近乎無成本地傳播它們。音樂、書籍、影視這樣的作品被經濟學家稱為公共商品。一旦有人公開唱了一首歌,就不可能阻止別人也唱這首歌,也無法阻止歌曲作者繼續唱自己的歌,這是公共商品的一大特點,可以用托馬斯·杰斐遜的一句名言來形容:學習他人思想的人,在充實自己的同時不會減損他人的智慧,就如同點起蠟燭,在照亮自己的同時不會給他人帶來黑暗?!?/p>
但包括杰斐遜在內的美國憲法的制定者認識到,問題在于如果沒有人能擁有歌曲,人們就沒有動力創作歌曲了。為此,“為了促進科學的進步”,他們附予國會保證“作者在有限時間內享有對其作品的專利”的權力。
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版權領域的眾多工作者相信,他們在為幫助作家、音樂家和藝術家而奮斗,如天使一般高尚。但是,到了90年代,很多擁有技術背景的人進入該領域,他們認為,版權妨礙了進步,并且說只要版權所有者適應了新技術,他們就能從中獲益,但是娛樂業卻在不講道理地固守過時的商業模式。這么做可不受版權法保護。典型的例子是錄像機。電影公司曾試圖把錄像機扼殺在搖籃里而未果,十年后,它們從家庭錄像銷售和出租的收入就超過了票房收入。
斯坦福法學院的版權學者保羅·戈德斯坦因說,在今天的學術界,“支持免費使用的人比支持保護版權的人至少多出一個數量級,甚至可能是兩個數量級,這只是一個很保守的估計。”
在向支持免費轉變的人中,最有影響力的是哈佛法學教授勞倫斯·萊錫格(Lawrence Lessig)。他1999年初,萊錫格開始質疑1998 年的一項法律是否合乎憲法。該法律將版權有效期延長了20年,個人作品有效期為作者一生外加70年,公司為95年。
在質疑違憲時,萊錫格指出,這項法律代表了娛樂業想將版權永久延期的貪婪企圖,違背了憲法里說“有限時期”。毫無疑問,自1790年以來,保護期極大地延長了,國會首次規定的期限僅為14年,若作者在期滿后仍然健在,將再獲得14年展期。
萊錫格的觀點在所有法庭上將未獲認同,2003年,最高法院以7比2的投票結果將其否決,但他引發了激烈的輿論反響。
對于支持加大信息獲取自由度的人來說,版權展期已經成為證明貪婪的好萊塢經理人綁架版權法、傷害公眾自由獲取信息的權利的首要證據。這些支持者認為,他們對版權的看法更加平衡,把與他們意見相左者稱為版權“絕對主義者”、版權“極端分子”和版權“至上主義者”。
可是,隨著網絡逐漸成為最重要的媒介,對于在網上發布的有版權的作品來說,理論上的保護期只是一個殘酷的笑話。由于盜版猖獗,版權保護期在網上根本不存在。即便版權保護期削減到喬治·華盛頓時代的年限,制片商、作家和歌曲作者的權利還是會受到侵害。
Megaupload公司創始人金·多特康姆并非當年的肖恩·范寧(Shawn Fanning)。范寧在創立Napster時,還只是一個18歲的天真少年,他這么做是為了玩。多特康姆從前是一個生活奢侈的花花公子,有犯罪前科。起訴書稱,單在2010年,他就從Megaupload的業務里拿到了4,200萬美元。
多特康姆體格魁梧,身高近兩米,長著一副娃娃臉。他是業余賽車手,還是《現代戰爭3》(Modern Warfare 3)游戲的冠軍級玩家。在1998年、2002年和2003年,他分別因為非法入侵電腦、內幕交易和侵吞公款而被判有罪。
2005年,他創辦了Megaupload。他擁有德國和芬蘭雙重國籍以及在新西蘭的長期居留權,卻將公司設在香港。在今年1月19日被捕時,他正租住在新西蘭奧克蘭附近的一套價值2,400萬美元的房產里(還配有50名家務人員),他在附近不遠的地方還擁有一套330萬美元的別墅。
美國政府正在請求沒收這兩套房子。目前已被查封的財物包括在多特康姆、其他被告及公司的銀行賬戶上查封的大約6,700萬美元,還有一些珠寶、藝術品和摩托艇以及他的至少25部汽車,包括一部勞斯萊斯、一部蘭博吉尼(Lamborghini)、一部瑪莎拉蒂、兩部經典卡迪拉克和16部梅賽德斯,其中三部車的虛榮牌上分別寫著:有罪、邪惡和上帝。
多特康姆的支持者批評政府關閉網站,導致無辜的第三方民眾無法讀取他們的文件。但實際上Megaupload一直在聲明,不對用戶丟失的文件承擔任何責任。除非用戶購買它的付費服務,Megaupload會刪除任何在90天內無人下載的文件。對于非注冊用戶,則只有 21天。
斯坦福大學互聯網和社會中心主任安東尼·法爾佐恩(Anthony Falzone)對檢方也有很多擔心。他表示:“政府的起訴書不再把版權法的邊界限定在民事責任上,還變相推到了刑事責任,在有些方面做的相當冒進?!彼赋?,次級侵權——即誘使他人侵權,是對Megaupload的主要指控——是法官制造出來的一個概念,“法官制造出來的民事法律能不能支持刑事責任處罰,存在很大的疑問?!?/p>
多特康特和他的孩子們
法爾佐恩還認為,Megaupload公司或許能受到《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的保護。2月底,在多特康姆獲保釋后,他在新西蘭的《坎貝爾直播》(Campbell Live)節目上接受了約翰·坎貝爾(John Campbell)的電視采訪。多特康姆解釋說:“在過去幾年,我們在法律咨詢上花了數百萬美元,我們的法律顧問一直說,我們是安全的。我們受到了《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的保護。”[多特康姆的代理律師不只有羅思肯,4月以來,承接高級訴訟的昆毅律師事務所(Quinn Emanule Urquhart & Sullivan)也一直在代理他的案子。多特康姆被捕之時,他的代表律師是鮑伯·貝內特(Bob Bennett)。貝氏是比爾·克林頓總統在保拉·瓊斯(Paula Jones,指控克林頓性騷擾——譯注)案上的代理律師。]
Megaupload是否真的遵守了《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是極受爭議問題。要想獲得受到《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資格,互聯網公司必須清除一再侵權的用戶,美國政府說Megaupload沒有做到。起訴書上說,它不顧一家電影公司一再請求,拒不清理一位用戶。電影公司發出了85次清理通知,涉及57部故事片。這些片子有至少200個公開有效的鏈接。
反仿冒和反盜版聯盟支持授權美國公司打擊外國流氓網站本身,而不是一個個文件。1月份,NBC環球的董事長里克·科頓向《財富》解釋了其中原因。他給了這樣的設想:“在現實世界,假如梅西百貨公司(Macy's)在它的百貨商場里了開一個新店區,叫盜竊商品區。為此,它說:‘那只占我們的生意的50%’,另外50%的商品完全合法,這實在可笑?!?/p>
可是,有了Betamax裁決和《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科頓的假設實際上低估了當前網絡的特殊性。即使假設在Megaupload上90%的行為都是非法的,但眾多高級律師,甚至大多數法學教授都會堅稱,除了提交另一份毫無意義的《千禧年數字版權法案》通知書,誰也不能、也不應該再做些什么了。
教唆和協助侵犯版權不是一般性的犯罪,無論在美國和新西蘭,從未有人因為“次級侵權”被判刑。新西蘭與美國的條約也未規定這類罪犯是否可以引渡。(2015年12月,新西蘭法庭批準了美國的引渡要求,多特康姆提出上訴,庭審過程將在網上直播。目前尚未開庭——編注)多特康姆至今仍與女友及5個孩子生活在新西蘭。(財富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