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大型項目科研貪腐的體制邏輯
????自習大大加大打擊腐敗力度以來,不光是部級高官被雙規和批捕的數量“屢創新高”,科學界也有越來越多的大腕兒成為階下囚。
????最近一段時間來,就有浙江大學負責水體污染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的教授陳英旭因貪污945萬余元被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緊隨陳英旭,原北京郵電大學軟件學院執行院長宋茂強,也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稍早,中科院的院士候選人段振豪因貪污130萬余元科研經費,終審獲刑13年。
????陳英旭們的貪腐是在科技資源迅速增加的大背景下發生。這類貪腐事件的發生,不僅說明科技項目的管理機制仍有欠缺,更體現了以科技趕超為目標的大型科技項目,與現有科研體制之間必然的張力。
????陳英旭、宋茂強和段振豪在事發前皆是負責重大科研課題的負責人,其中陳英旭還是投資數百億的水污染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子項目——治理太湖源流之一苕溪污染的“苕溪課題”的子課題“太湖富營養化控制與治理技術及示范工程”的負責人。“苕溪課題”總經費高達3.135億元,其中國家撥付經費1.0544億元。
????項目經費的迅速膨脹并不意味著管理體制可以同步就位。值得深思的是,科研經費管理體制看起來并不缺乏經費監督,恰恰相反,在科技領域,尤其是在重大科技專項這類“花大錢”的地方,事先的財務審批和事后的審計極嚴。以至于宋茂強和段振豪這兩位“大科學家”,不得不用大量的冒名身份證、籌措的火車票和其他差旅票據一張張把幾十萬經費虛報出來。他們的這種做法既體現了貪腐分子的“執著”,實際上也代表著科學界的蕓蕓眾生相,很多不可預期的合理開銷,由于事先無法列入預算也不能提取,不得不采取各種貓膩。
????這么說,絕無替宋茂強和段振豪等辯護的意思。而是強調,當合理的開銷也不得不通過報銷四處籌措的火車票來解決時,不正當的經費支出就更能暗度陳倉了。
????如果說,不合理的科技項目管理體制導致貓膩頻出,那目標不確定、評審不透明、參與者經常數量有限的重大科技項目(不僅局限于正式的科技重大專項)的不斷增加則為利用體制漏洞提供了更多機會。很多重大項目要求的就是技術實現國際領先,或者解決國計民生的戰略性技術需求,但如何算是領先,如何衡量解決了戰略需求,則實在“難于言表”。
????本來,絕大多數科學項目都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經費使用細節不可預期這類特征,這種情況往往與財務官員事無巨細的列出預算的職業喜好本質矛盾。 現代科學的發展通過科學界的自治解決了這一矛盾。項目該花多少錢,科學家們的小同行大體有數,而小同行往往會成為彼此的基金項目評委。
????但經費大幅度增加、實施細節各方都無經驗的重大科技項目,則打破了這種科學界自治的慣例。而重大項目的評審不透明、參與者局限在精英小圈子中這些屢被普通科學家詬病的毛病,只能讓客觀超脫的同行評議的夢想更遙不可及。幾乎可以想見,今后會有更多陳英旭、宋茂強和段振豪等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東窗事發。
????如何能解決這一問題呢?現在科研資金預算管理的各項規定已經細的不能再細,而指望財務官員洞悉各項科學目標的精確成本那更是絕無可能。
????更加根本的解決之道,應是厘清市場與公立科研的界限,并分清政績目標與科學目標。但凡能以市場招標方式解決的技術突破,盡可交給市場并已公開和開放的方式評審。招標項目的目標本身則應當既符合市場預期、又符合科學發展的軌跡,而非為了政績喜好而立項。那些沒有市場價值的基礎科研和公益項目,則應該盡量發揮科學本身的自治,創造科學共同體內部的透明開放,讓學科的小同行們為了自己領域的進步和榮譽,自覺踐行規則。(財富中文網)